房产遗嘱继承>案例(房产遗嘱继承案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遗嘱继承>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遗嘱继承>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遗嘱继承房产但一直没有去继承过户,请问会失效吗?
遗嘱不会失效,继承过户也没有时间限制,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没有异议、没有纠纷,什么时候去办理继承过户都可以,但还是建议尽早去办。
但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有纠纷,不同意你按遗嘱继承,需要诉讼解决时,有2年的诉讼时效,自你知道遗嘱中指定由你继承时起算,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其他人阻挠,你可能得不到房产。
在遗嘱中已经将房产由儿子继承为什么还要公证?
在遗嘱中明确将房产由儿子继承,这只是父母一方或双的意愿和情感上对自己去世房产的安排,想要避免出现日后子女争抢房产引起的纠纷或者出现无法继承房产,则要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只有公证部门公证了的遗嘱的合法性,才具备法律效力。
其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房屋产权的合法性,有没有债务纠纷或者贷款之类的;
第二,立遗嘱的人对房产是否有处置权,如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产权的房产,一方不能代替另一方做主;
第三,如有其他与儿子同为第一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或上一辈需赡养的第一继承人,明确了他们没有继承权。
房产过户交易是需要遗嘱公证的,通过遗嘱公证来判断继承者的真实性。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己故建在一方如何立遗嘱?
首先,按照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即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在合理办妥各方继承手续后,健在方才可以根据自己名下的财产设立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立遗嘱根据法律对遗嘱订立的有效条件书写遗嘱,可以自己书写,可以找人代写,也可以公正遗嘱,但只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对于已死去一方的财产部分由其继承人继承,若死者有立遗嘱说明财产继承情况的,应按遗嘱执行,另一方无权处置。
继承遗嘱房产一直没去过户要紧吗?有何依据?
遗嘱继承来的房产,没及时登记,不要紧,因为国家没有规定这方面登记的时间规定。已经因遗嘱继承到手的房产,及时登记和不及时登记都不会影响产权的归属。现实中很多情况下,继承人不会及时去产权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如家庭中有父母二老的,仅有一小套房,其中母亲留下遗嘱,日后其房产由儿子继承,后母亲因病出世,当然母亲房产给儿子的遗嘱继承从母亲离世即发生效力。但儿子虽获得母亲的遗嘱继承房,为了不增加父亲的压力和痛苦,儿子並不急于去房管登记部门变更登记,直至若干年后父亲也去世了,才进行了变更登记,其实这类情况也算常态,只要继承人沒有放弃继承,就视为已接受遗产,不受登记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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