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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卖房(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卖房怎么办)

房产律师文集 2024年09月30日 06:53 410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卖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卖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夫妻婚后共同买房,男方后来悄悄卖了房,女方怎么维权?

夫妻婚后共同买房,男方后来悄悄卖了房,女方怎么维权?

家庭事物处理起来非常困难,牵扯到房产更是难上加难。题目中女方如何维权?能不能维权?其实是一个房产所有权归谁的问题。

(1)房产所有权归男方一人所有,女方没有资格分配,自然谈不上维权。

夫妻共同买房,男方还贷,房产有没有可能是男方个人财产呢?有可能。

共同买房不等于共同财产买房。如果男方用婚前财产买的房,用婚前财产的自然孳息还贷,那么房产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比如男方婚前个人的房产自己管理,出租所得租金就是自然孳息。

这种情况女方如果想要分配房产就必须证明该房产属双方共同维护,那样租金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自然就有女方的一部分。

(2)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私自处分,女方自然可以维权,要求分配房产。

共同买房不管是共同出资还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已经表明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配。根据男方还贷财产性质不同可分为一下分配方法。

如果共同出资买房,男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女方可得共同出资中自己财产所占的份额。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女方可分得共同出资时自己的财产的份额加还贷资金一半的份额。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男女平分。男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女方可分得除去还贷部分后份额的一半。

我认为既然已经成交,那么房产很可能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不是就可能涉嫌违法,应该追究其责任。

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卖房(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卖房怎么办)

房子是大事,相关事物尽量要弄明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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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依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合本案所述,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是男方还贷也属于共同财产,因为男方的每一份收入都有女方的一半,所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救济。

1、婚内救济

按照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2、离婚时救济

按照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合本案所述,房屋买卖交易已经完成,如果还没来得及过户可以依照我国物权法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过户登记已经完成,又没有到达离婚的地步可以婚内财产分割,如果决意离婚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再走诉讼离婚程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卖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卖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卖房丈夫共有财产吗 丈夫卖了夫妻共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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