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房产证办理(丈夫死亡房产证办理流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丈夫死亡房产证办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丈夫死亡房产证办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夫妻的房本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丈夫去世后,妻子该怎样卖房?
写着丈夫的名字的房产证,可是丈夫去去世了。面对这种情况,必须要把房产证的名字更换过来。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前一阵子我老舅舅买了一个房子。这个房子的拿户主也是去世了,名字就是这个去世人的名字。我为了给老舅把这个房子的名字过渡过来。我就去房产处和公证处都去了。房产处非常热情的告诉我说买一户这样的房产,如果户主已经过世的话,那么就到公证处去公证一下。在公证处的相关公文出来以后,再拿着这个证明到房产处去做一个房产户主更名手续。然后再由这个,遗孀作为房产的因为有人。把名字改在她的头上,然后再到税务局进行房证人名更换,更换以后,我老舅才与这个人的一双签订了一份售房合同。最后把这个房产算是过渡过来。
您好!丈夫去世后,妻子如果卖房,要分为两步,首先,要取得房子的全部产权,就是继承权。其次,过户,房本变更为妻子的名字。之后就可以处置。
分三部分简单解释一下:
常见的误区
理论上,夫妻两个人不可能同时去世。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讲,都会涉及到一方去世后的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但是,大多数家庭并没有这个意识,总觉得一方去世后,房子就“自然”归另一方所有。这就是为什么另一方也去世后,子女继承的时候发现房子不完全是孩子的,想处置处置不了,弄不好还得征求七大姑八大姨的意见。以上问题,都是因为一方去世后,没有及时办理继承造成的。
首先需要继承
丈夫去世后,注意,房子的继承人不一定只有妻子,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本来属于两个人,一方去世后,突然发现房子变成几个人的了。这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至于是否合理,我们不做探讨,毕竟已经是30多年之前颁布的法律。
下面说说如何继承:
1.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包括妻子、孩子、丈夫的父母。有几个算几个。这些人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根据题主的描述,不会涉及第二顺序继承人)。
2.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丈夫的遗产是1/2。这部分遗产由上述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既然题主提到妻子卖房(前提是,不是卖给上述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人),建议其他所有继承人放弃,全部由妻子一人继承。具体办理程序包括:(1)其他法定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妻子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有人不方便出行,可以委托;如果有人不在本地,可以异地办理放弃继承权。(2)确定继承权公证书,由妻子一人继承。
办理过户
妻子拿着继承权公证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将房产证变成妻子“单独所有”。这样房子就完全属于妻子个人。今后就可以自行处置。
其他提醒
1. 如果关于继承没有争议,采取上述方式办理。如果有争议,就只能走诉讼程序。
2.办理继承是比较麻烦的,没办法,现在办理公证就这样。主要的麻烦在于各种证明材料的开具,这里不细说了,直接问问公证处就都明白了。
3. 能不能绕过公证?可以。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提醒的是,各种材料一个不少,人全部到场,比办理公证只繁不简。好处就是省钱,省了公证费。自己取舍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丈夫死亡房产证办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丈夫死亡房产证办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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