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产被长期租赁(拍卖房产被长期租赁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拍卖房产被长期租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拍卖房产被长期租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拍房长期租约一次性租金归属?
法拍房长期租约的租金,拍卖前的租金归原房东所有,拍卖后的租金归拍到房产者所有。
法拍房的租约,多数是被执行人与第三人签订的租约合同。一般会在拍卖公告里面会有详细的说明,如有租客会写明租客到期日期是到几月几号,如果公告都没了解清楚就去参拍的话,很容易就会拍到一些带有长期租约的房子,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这些长期租约的房子买受人是无权要求租户腾空的,但是当买受人取得该法拍房的所有权后,是有权主张租金收益的。
法拍房20年租赁权什么意思?
法拍房拍下来之后,发现有一份20年的租约,属于法拍房六大风险其中之一的“无法马上入住”情形,如果在竞拍协议中法院明确不负责清场,则需要竞买人自行处理,也就是给予租房者补偿费后让租房者腾出房屋。
有些拍卖的房屋,在竞拍前本身是带有租约的,租约甚至长约10年、20年,竞买人就算拍下来,也要遵守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继续允许承租人使用房屋至租期结束。
被拍卖房产的租赁司法解释?
依据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出租在前的,房屋拍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房屋抵押后再出租的,租赁合同不影响抵押的效力,不能对抗房屋竞拍人。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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