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到手可以加名字吗(房产证没到手可以加名字吗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没到手可以加名字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证没到手可以加名字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房子不迁户口可以加名字吗?
可以的,婚后买卖无论是否添加名字,都是夫妻双方财产。
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在房产证没有下来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
通常不可以的,房产证没有下来,通常不可以修改房产证名字的。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未办理的房产证能添加孩子的名字吗?
您好!
题主老公的份额全给到孩子,从办理上,只需要通过“继承”手续就可以。但是涉及到后续卖房的话,就跟继承人、以及这套房子是否处于抵押状态有关系了。
至于说房子目前没有房产证,只要房子本身没问题(合法房产、完全属于题主和老公),可以借着这次办理,一并把房产证办理完成。
以下根据题主情况,从三个方面给出一些建议:
先说说这套房子未来处置的时候,会遇到什么问题
我们先假设通过继承手续办理,把您老公的份额全给到孩子继承,房产证下来了。那么,房产证下来的结果是什么?
1.房产证上登记的是题主和题主孩子的名字。
可以基本确定的是:题主在房产中有份额,应该是一半儿。这一半并不是作为题主老公的遗产,而是属于题主的自有份额。
所以,办理完继承手续之后,房屋的产权人包括了题主和孩子。
2.题主的自有份额可以一并转让给孩子么?
根据房产目前的抵押情况,有两种结果:
(1)房子无抵押。这种情况下,题主是可以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给到孩子的(注意:母子之间不能直接加减名),这就要涉及到不少的税费。
(2)房子有抵押。这种情况下,转让不了。孩子才8岁,肯定不具备还贷能力,银行作为债权人,是不会同意的。
3.房产证上有题主和孩子名字,未来能处置么?
短期内处置,可能性不大。
道理很简单:孩子未成年(距离成年还有10年的时间),孩子不能做出关于房产处置的决定。而题主作为孩子的母亲(监护人),不能替孩子做出房产的处置决定——监护人(题主)有义务对被监护人(孩子)的财产进行管理,但是不能损害孩子的利益。
综上所述:这里给到题主的第一个结论是——
房子通过办理继承手续,是完全可以增加孩子名字的。但是,如果加上孩子名字,房子在短期内无法处置变现。
关于房产继承办理的建议
这里,我们全部以“打算把房子卖了”作为目的。如果不是以此为目的,无所谓,直接让孩子全部继承即可。
如上所说,给孩子继承在短期内是处置不了的。所以,有两个建议给到题主,请自行选择:
- 建议(一):全部由题主继承。这里可能会涉及到与婆家的问题。简单方式是:题主与公公婆婆签订一个纸质协议,让公婆放弃继承权附件一个条件(例如,题主要给到公婆多少钱的等价补偿),这样的话,公婆可能也会“放心”。
- 建议(二):题主和公婆分别继承。这种处理方式的作用,是将房产由成年人继承,成年人具有房产的处置权,未来短期内可变现。当然,题主提到还有欠款,欠款同时也要分担。
如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最后再简单说说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无论上面什么选择,继承手续必须办理,否则房子一半产权空置,结果就是房子没有人有权利处置。
按照题主这种情况,家庭关于房产继承之间应该不会存在太大争议。在大家商量好谁继承的前提下,这里推荐两种办理方式:
方式(一):直接办理继承过户。这种方式最省钱,但是不确保一定能办理,取决于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题主可以先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一下,是否可办理。如果可以,准备好:
- 所有法定继承人(在世的)身份证
- 房产证明。没有房产证,但是必须要有能够证明房子属于题主夫妻的证明,例如购房发票合同等。
- 死亡证明。包括的题主老公、以及公婆中有去世的人的死亡证明。
- 亲属关系证明。主要是题主与老公的结婚证、题主老公与其父母、孩子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然后所有继承人(包括放弃的人)到场办理继承手续。
方式(二):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房产登记过户。这种方式,普遍通行,但是花钱(公证费是大头,大概1-2%左右)。
多数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不给直接办理,必须要有个证明(例如,公证书)。所以,题主就要先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的手续,从公证处拿到《继承权公证书》。办理公证书需要的材料跟上面一致。具体收费标准,可查阅当地公证处的公示。
拿到公证书之后,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新的房本。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没到手可以加名字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没到手可以加名字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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