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不在父亲的房产(母亲不在父亲的房产怎么过户)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母亲不在父亲的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母亲不在父亲的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亲不在了,弟弟也不在了,母亲能卖房子吗?
您好!
这里提到的“房”,姑且理解为是父母的房子。
如果母亲想直接、单独买房,恐怕卖不了。只有一种情况下,母亲可以卖:房子完全属于母亲个人。
- 如果是母亲个人房产(注意:与登记在母亲个人名下是完全两个概念),那么,母亲处置房产,与父亲或其他家人是否在世,没有直接关系。
- 但是,一旦并非母亲个人房产,那么,母亲是无法直接出售的——必须要先办理继承手续,之后再考虑出售的问题。这一点,是对本问题回答的前提假设。
根据题主的家庭情况描述,这里有三个重点需要提示:
为什么必须要办理继承?
开篇即提到:假设房子不完全属于母亲个人。
因为题主父亲过世,所以,房子中的部分份额,将成为遗产。如果不做继承的话,这部分遗产将没有任何产权人。没有产权人的房产,肯定无法售卖。
继承解决的就是重新确定并登记产权人的问题。
所以:通过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确定房产的产权人;重新确定产权人之后,再经由产权人的同意,对房产进行后续处置。
继承人
那么,谁可以作为父亲遗产的继承人?
我们假设题主父亲去世之前没有留下过合法有效遗嘱,那么,继承人,将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人确定。
题主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包括:母亲、子女、爷爷奶奶。其中:
- 母亲在世,为确定的法定继承人。
- 子女中,题主提到“弟弟几年前已经不在了”,如果弟弟有子女,那么,弟弟的子女将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子女,不参与继承。另外,还会涉及到题主。是否还有其他子女,可自行确定。
- 爷爷奶奶中,如果有在世的,作为继承人;如果均已去世,不参与继承分割。
继承的份额分配
我们只围绕着“母亲卖房”这个诉求来说说。
如果母亲真打算将房产处置掉,比较理想的方式是:其他所有继承人全部放弃,由母亲一个人继承。如此这样,继承下来的房产,产权人就只有母亲一个人。这时候,母亲可以完全做主这套房子的处置。
另外提醒一点:
如果这套房对于母亲来讲是唯一住房,售卖的话,应该不会承担多少税费。关于继承所得的房产,进行二次售卖的话,如果“满五唯一”,不需要承担税费。
注意,这里的“满五”,不是从继承之日起开始计算房龄,而是从最初父亲获得这套房产的时间起算。
老家房子是母亲的名,但是母亲已不在了,房子现在已倒塌,我人户口在城市,我该怎样继承?
老房子是母亲的名,但是母亲已不在了,房子现在已倒塌,我人户口在城市,我该怎样继承?
你的这种情况正好是不能继承的,如果房子没有倒塌,你可以通过继承房子来继续使用宅基地,现在因为房子已经倒塌,按照规定,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的。
在农村,宅基地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有的人拥有好几个宅基地,而有需要的却迟迟申请不到宅基地,那些别人没有用的宅基地,常年无人居住导致其荒废,造成土地的严重浪费。这荒废的宅基地里就包含了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非农户。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依法划拨给本村村民用于建房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只有本村村民才可以使用宅基地建房。宅基地和房子不同的是,宅基地属于公共资源,不是某一个人的私产,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搞清楚。
作为从农村迁出的非农户,按照宅基地政策,是没有使用农村宅基地权利的,但是,其农村老人的房产属于私人财产,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前提条件就是房屋不能倒塌,要保证房屋基本的居住功能。所以,对于大多数户口已经迁出的农户来说,时不时的回农村老家走一走看一看,必要的时候把老房子拾掇拾掇,让其能够一直屹立不倒,也就能够继续使用农村宅基地。一旦我们不管农村房屋,等到倒塌以后才想到农村宅基地,这时就迟了,村上有权收回宅基地,分配给其他人的。
综上所述,对于非农户口来说,想要继承农村老人房屋,获得继续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就必须保证房屋没有倒塌,一旦倒塌,就不能继承了。
按照继承法,母亲去世以后,老家的房子理应归你,但是现在房子倒塌了,那就不能说还是你的地方。你的户口在城市,是属于非农业户口,那你只有继承房产的权力,如果房子不倒塌的话,你有居住房子的权利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利,现在房子倒塌了,按道理来说,房子倒塌以后,宅基地的所有权,自然归属村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也就不归你了。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只归本村村民享有,而你已经不是本村村民,所以你已经不具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了。
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面有房子,那么无论你的户口是不是在农村,作为子女都有继承的权利。而一旦房子倒塌,如果子女的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的话,那自然可以继承,原则上城镇户口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有的人可能会说,可以把户口迁回村里,那样就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其实这是错误的,因为现在即使你把户口从城里迁回村子里面也无济于事,因为你的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就算迁回村里,户口性质还是不变。
有一点你应该知道,非农业户口的人虽然不能重新翻盖房子,但是却可以修缮。修缮房子合理合法,没有人会阻拦。问题中说房子已经倒塌了,只要房子没有全部倒塌,就可以从半路接着重新盖起来,只要不是连房子地基都拆除了,那就不算翻盖房子,这样只能算是修缮。所以题主可以回老家看一下,房子倒塌的情况是什么样子的?是否能够重新修建起来。
道理上来说,宅基地的使用权已经不归你了。但是农村还是比较讲究人情的,有时候邻里之间的乡情更重要。如果你能够跟村里的领导处理好关系,农村很多事情还是没有那么上纲上线的,毕竟大家都是一个村里的,即使你在城市生活工作,但是根还在老家。所以就算是你的房子倒塌了,只要不是彻底的翻盖房子,完全可以回家把房子重新修起来。另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如果你有能力的话,可以凭自己的能力,为村里办一件利村利民的事情,这样你想留下老宅子的宅基地,也可以为自己找到一个好的理由,因为你为村里做了贡献,村干部们也不好说什么。
老家房子是母亲的名,但是母亲已不在了,房子现在已倒塌,我人户口在城市,我该怎样继承?
户口迁到了城市里,那就意味着题主没有继承的权利,如果房子没有倒塌的话,可以一直住下去,而一旦房子倒了,那就意味着宅基地只能被村集体回收,想要在其中建房已经不可能了,因此题主是不能继承的,这是法规。
其实我国的农村实行的是集体土地制,在一个村集体内,农民可以平分这些土地,不过如果户口已经迁到了城市里,那就意味永远失去了宅基地的申请以及使用权,特别是在房子倒塌后更是会被回收。当然如果题主能在房子倒塌前定期的维护,相信它的寿命还是可以延长的。
不过也有一些村集体还没有回收这些土地,就像我们村来说,有一些人户口迁到农村中二十年了,依旧拥有着承包地以及宅基地,而承包地则是交给侄子种植,宅基地一直没人收,一直都在那里荒着,其他人想要建房还没有地方,想要占那块地,还要交几万元。 因此题主也要看看自己的村庄管理是否严格,不过现在是土地管理的高压期,就算是占有也 不能合法的占用,不能拿到相应的证件,到时候村里一查还是得上交。 想要避免这种问题的出现,说白了还是要将户口保留好,其实现在的城市户口价值已经不高了,孩子上学是遵循“就近入学”原则,这样的话完全不需要将户口迁出去,当然有一些大城市名校是要求城里有户口。
因此在迁户口之前大家也要慎重的考虑各种因素才行,也可以让孩子老婆迁出去,这样就不会丢掉土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母亲不在父亲的房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母亲不在父亲的房产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父亲不在母亲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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