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关于共有房产的分割(物权法房屋共有)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权法关于共有房产的分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物权法关于共有房产的分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共有人分割共有物,物权法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共有物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共有人分割共有物,应当按物权法及其他法律相关规定办理。
物权法有关共有物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比如,男女双方约定夫妻共有房屋不得分割,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时可以分割该房屋。再比如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人作为按份共有人可随时以要求分割该房屋。)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如1,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或诉讼分割共有房屋,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如2,夫妻结婚时购买的钻戒,离婚时无法达成分割协议,钻戒切分会减损价值,共有人可以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继承分割房屋时遗漏继承人的,其他获得继承的继承人应当赔偿损失。)
本人愿意回答社会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如果您认为我回答的有道理,请给我点个赞,欢迎评论与互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权法关于共有房产的分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权法关于共有房产的分割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