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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过世后房产可以不过户吗(人过世后房产可以不过户吗现在)

房产律师文集 2025年07月11日 15:02 10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过世后房产可以不过户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人过世后房产可以不过户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果父母去世,他们的房子子女一直没有去过户,那房子会变成谁的?

如果父母去世,他们的房子子女一直没有去过户,那房子会变成谁的?

对于父母过世后留下来的房子,如果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一直不去过户,未来房子会变成谁的?

我们都知道,对于房子这类不动产的归属,其产权证上登记谁的名字,则该人就是房子的产权所有人,这一点是没有任何异议的。

先不说父母留下的房子归谁所有的问题,假设是位孤寡老人,去世后没有任何子女、兄弟姐妹、配后及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除非孤寡老人留有遗嘱指定某人、某单位或某组织享有此房的继承权,否则按照规定,房子应当归国家所有,由国家负责处置。

但是对于去世后有子女在世的,情况则与上述情形有本质上的区别,即便不过户,在较短的时间周期内,房子应当归全体子女所有(或者说归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所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份额会随着继承人的变化而变化:

首先,在较短时间内,全体子女拥有房子产权

不动产权证是产权人的唯一有效体现,那么为什么说“即便不过户,子女仍然拥有该套房产呢”?难道不应当是变为“无主物”而归国家所有吗?

其实不然,《民法典》230条中明文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作为父母留下来的房子,与买卖交易所的房子存在很大不同,买卖交易而来的房子,从物权的角度来说,只要产权未发生变更(未过户),那么法理上该套房产尚存在产权纠纷,并非一定归买受人所有。

但对于继承而来的房子,从继承那刻起,继承人对房子的物权就发生效力了,并非一定要经过产权证变更登记才建立起物权。

这就是为什么现实生活中,对于该类未过户的房产,子女依然可以居住、使用、占有、出租的原因所在,倘若不是建立在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之上,那么所谓的居住权、出租获益就无从谈起了,难道要让子女搬离该房屋?或者不允许子女在过户之前将房屋对外出租?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综上,从法律法规的层面来说,在较短时期内,在继承人范围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房子即便不做过户处理,依然是归子女所有的,并不会变成“无主之物”。但即便归子女所有,这里也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与完成过户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1,房子归全体子女所有;

人过世后房产可以不过户吗(人过世后房产可以不过户吗现在)

按照继承顺序,遗嘱继承早于法定继承,除非父母留有遗嘱,明确说明房子归谁继承、归哪些人继承、继承份额如何分配;

否则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继承,所有子女都享有继承权,而且一般情况下继承份额应当均分;再就是,即便其中一些继承人口头放弃继承,也并不意味着未来就不能重新主张继承权,口头放弃继承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放弃继承的书面说明才具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在完成过户之前,在不动产权证明确登记了产权人、份额之前,房子归所有子女平均所有。

2,处置权受限;

对于继承而来的没有过户的房屋,进行正常的居住、出租是完全不受限的。

但是但凡牵扯到“处置”,比如买卖、拆迁、赠与、列为遗嘱继承财产等情形时,处置人一定是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才有行使处置权的资格,这是未过户的房屋最大的受限。

第二,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子将会变成谁的就很难说了

为什么时间一长,房子将会变成谁的就“很难说了”呢?那是因为继承人的范围会发生变化,再叠加有些子女未出具放弃继承的书面说明,房子份额会被新出现的继承人“瓜分”:

举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某人去世,去世后其父亲在世、大儿子、小儿子也在世;

此时,按照继承顺位,父亲、大儿子、小儿子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3人各享有该套房产1/3的份额;这时,父亲和大儿子都口头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那么小儿子是“唯一继承人”,倘若此时过户,在父亲、大儿子出具放弃继承的书面说明后,小儿子对该房产是拥有100%份额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某年,父亲去世,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是叔叔、大伯、姑姑;大儿子离婚,大儿子妻子分配婚前财产。

此时,因为之前房屋并未过户,父亲、大儿子也未出具放弃继承的书面说明,那么随着时间的流逝、变故的产生,在房子份额分配上就“热闹”了:叔叔、大伯、姑姑可以平均继承该套房产父亲部分的1/3份额;大儿子的媳妇在离婚前主张该套房产的继承权,分走大儿子份额(1/3)的1/2。

也就是说,本来小儿子第一时间过户,拥有房子100%的份额,但时间一长,不确定性显现,此时小子拥有100%的份额是不可能了,要拿出1/3的份额分给叔叔、大伯和姑姑,拿出1/6的份额分给大儿子的妻子。

这就是为什么现实中会出现姑姑、叔伯、侄子、外甥会争夺“本属于自己家产”这一现象的原因。倘若再随着时间的进一步推移,未来继承人的范围还会发生变化,最终这套房产属于谁、份额如何划分,就很难说了。

写在最后:

综上,对于子女未过户的继承房产,在前期继承人范围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房子是由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共同所有的,而且份额一般是均等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继承人的范围会发生变化,房子会“二次继承”,到时候房子会变成谁的就很难说了,除非放弃继承的子女全员出具“自愿放弃证明书面说明”。

所以从“所有权”和“份额”的角度而言,对于继承而来的房产,为了防止一些变故的发生而导致继承人范围发生变化,还是尽早过户比较好,能很大程度上避免继承纠纷、避免份额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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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房子是父母共有财产,价值600弯,如果父一方先走了,那么母亲首先分的有300弯,另300弯在由母亲,子女,和父亲建在的父母平均分配,这样既符合法律又符合公序良俗

我婆婆家就是这种情况,公公三十年前已去世,婆婆一直与小儿子儿媳住军休所属于公婆的军队自有住房,但几年前她小儿子也早世婆婆之前,留下小儿媳和孙子一直与婆婆居住,老人去世后也未留任何遗嘱,遗赠,婆家共有五个儿女,现在小儿媳拿不出遗嘱也无法变更产权,请问这种房子最后是不是属于五个子女共同所有呢?

我刚办完手续,前前后后跑了半年多,各种证明,各种纠错证明,总算办完了。所以我奉劝各位就是再麻烦也要尽早办,趁现在我们还有些人脉关系。如果等我们年龄大了,人脉关系也就基本用不上了。有些事儿走正规渠道不好办。

简单的说,房屋属于不动产物权,房屋所有权的变动,经有关机关登记才生效。权属的表现形式是所有权证。发生物权归属纠纷后,物权证书即是证明房屋归属的合法证明。所以,父母去世后,房子成为遗产,即使他们的子女一直居住,但房屋到底归谁所有,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继承人要持相关证据,尽快完成过户登记,这样,房屋才能真正属于自己。

以上未必正确,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过世后房产可以不过户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过世后房产可以不过户吗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过户过世可以退税吗 人死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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