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产权人去世未立遗嘱(房产所有人死亡没有遗嘱继承人)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产权人去世未立遗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产权人去世未立遗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过世后房子没立遗嘱,房子的产权又到期了,该怎么办?
第一看看当地政策,是收费续期还是免费续期
然后把产权更到自己名下,父母已去世要走法律继承,如果你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你父母去世之前已经去世了,那么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继承权利,如果你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在你父母去世之后去世的,那么你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跟你及你的兄弟姐妹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利,所以你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先做一下咨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去产权处更名。
房子继承问题越早处理越好,越拖越麻烦
1,先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后再办理其他手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
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如果届满后由于城市建设或其他政府行为要拆除房屋收回土地,同样会根据相关拆迁管理办法给予业主相应的补贴。
了解更多房产知识,关注公众号“房证通”!
您好,贝壳深圳站为您解答~
因为您的父母没有立下遗嘱,所以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将房产继承。
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希望能帮助到您~
房产证是一个人名字,这个人去世后没留遗嘱,应该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产证 是一个人的名字,并不一定就是他自己一个人的财产。如果房子是这个人的婚前财产,这个人去世后,没有遗嘱,房子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照上面继承法规定来继承。
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双方购买的,虽然房产证是一个人的名字,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人去世后,房子的一半属于他的配偶所有,另一半属于这个人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照上面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看完点赞哦♥
房屋产权人过世后,提前立的遗嘱另一半不知情也没有名字,遗嘱生效吗?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老人的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他可以立遗嘱,但是所立的遗嘱只能对自己的一半份额有约束作用,配偶无签字确认的,配偶的那一半还是归配偶本人所有,他人无权处置。
换句话说,房屋的产权一半归配偶所有,另一半归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所有。如果立遗嘱人的配偶本身没有劳动能力,立遗嘱人无权剥夺配偶的继承份额。
举例说明:
某甲有祖屋四间,有妻子和两个儿子。某甲生前立有遗嘱,四间老屋归小儿子所有。具体处分时,祖屋四间属于某甲夫妻共有,其中两间属于配偶所有,另两间可以通过遗嘱处分。
现在某甲的法定继承人有三人:配偶和两个儿子,如果法定继承,每人应分得两间祖屋的三分之一。根据法律规定及某甲生前遗嘱,其配偶应当分得房屋的二分之一+六分之一也就是三分之二,其大儿子没有分得份额,其小儿子分得三分之一。
附: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产权人去世未立遗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产权人去世未立遗嘱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房产遗嘱需要证人吗 遗嘱取得的房屋所有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