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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转让房产协议(夫妻转让房产协议书怎么写)

房产律师文集 2025年02月16日 22:23 83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夫妻转让房产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夫妻转让房产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卖房委托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么?
  2.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婚房,合同是否有效?
  3.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被夫妻一方单独出售,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卖房委托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么?

需要夫妻双方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出卖房产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他人代理应当签订授权委托书。因为出卖房产属于超出日常生活行为,应当取得夫妻双方同意,才能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只有双方签字,委托书才能生效。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婚房,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是否有效,有个先觉条件。房产归属是谁?他是否有权处置。婚前房产是可以由产权人独自处置的。婚后房产属于共有性质的,可以看房本上的名字是谁?夫妻之间对房产的比例分割,小比例的人是无权替大比例的人处置的。这有点类似于股份公司。只有1%股份的散户,把整个公司打包卖了,让大股东找他追讨权益,那不乱套了。房产处置也是类似这种。所以占有房产小于或等于50%份额的。独自签署的合同,都是有瑕疵的,另一方‘大股东’有权异议,申请撤销合同。如果涉及转移财产和低于市场价的恶意出售。那撤销合同是完全可能的。

合同是有效的,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那么这个婚房就属于善意第三人。

但是,另一方可以就房款进行分割,并且就擅自出卖行为主张赔偿。

我国民法规定,只要合同不违反行政强制性规定、双方自愿平等的合意订立,就是有效的合同。这也是出于促进交易的目的。

那么何为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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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被夫妻一方单独出售,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一、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房屋购买人出于善意购买房屋,不是与夫妻的一方恶意串通为了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房屋购买人支付了合理对价,也就是房屋的买卖价格是合理,没有偏离市场价,而且房屋的价款已经支付给了出售房屋的一方;

3、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房屋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夫妻转让房产协议(夫妻转让房产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

如果不是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夫妻的另一方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就会支持了。

二、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损害了另一方权益,怎么办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之所以会被认定为有效,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夫妻另一方的权益因而受到损害,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受到损害的一方,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会支持。

本答案为北京郭广吉律师原创,首发于头条。

这个问题用实际生活中的一个案例来看更形象:

夫妻有2套房,男的因为赌博欠债,私自将其中一套房卖给了别人,并且签订了合同。这个时候问签的合同有没有效,房子能不能要回来?

对于这个案子的分析如下:

一、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其行为为无权处分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也就是说,如果卖了房子以后,他老婆同意了,或者卖了房子后这个人离婚了,而且恰好这个房子分给这个人了,那么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二、一般情况下他老婆是不会同意,也很少有事后过得处分权的情况,所以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他老婆明确表示不追人,合同并不生效。

三、但是也有合同生效的情况,即善意第三人购买的,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合同有效。具体按照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这个法律规定在法律上就称为“善意取得”制度,主观上不是恶意,支付了合理价款,房子已经办理过户手续,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合同有效,买受人取得房子所有权,他老婆不能把房子要回来。

这种情况下,如果他老婆认为自己财产受损了,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向男方主张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夫妻转让房产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夫妻转让房产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夫妻转让房产协议 夫妻转让房产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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