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还用去房产局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前获得了拆迁安置房,婚后办理房产证时房子上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离婚后女方能分到房产吗?
谢邀请,我来回答。
一、婚前房产拆迁安置,婚后办理房产证为一人名下应该是这样认定所有权:
1、男方婚前房屋拆迁获得的房屋,在所有权人没有变更的情况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2、有证据证明该房屋产权双方部分共有,可以争取部分产权。如婚后补交的房屋增加面积购房款及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依法分割。
3、实际离婚诉讼中,聘请律师协助进行财产分割。
二、男方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说白了不就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吗?只要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所得,并且房证上又是男方的名字,离婚后女方在想索要财产那就难了,因为从男方把房产证上写为自己的名字,本身就没有想把房屋给你的意思。
谢谢邀请:
一、安置房是安罝给男方的,安置房面积如不超过住建部规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安置房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分割非法转让。因此,女方和男方在婚姻期间只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平等的处理权,是房屋使用权的共同使用人。
二、婚姻是终身制的,如因女方过错原因造成离婚的,女方离婚后不享有共用安置房的权利。
三、如因男方仗势欺人的过错导致离婚的;男方需赔偿女方离婚后无房居住,另租房或购房损失的50%。女方离婚后负有自己出资租房的义务,女方应付另租房的租金的50%。
这个如果说没有特殊形式存在的话,应该属于婚前男方个人财产,何况房产证上也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女方更没理由要求分割了。不过我们不是专业人士,保险期间你可以咨询下律师稳妥点。
夫妻离婚时,房产被判给女方。因房票上只有男方的名字,男方反悔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二、如果是协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给女方,此时,如果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男方可以反悔。因为此时《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但是如果己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的房产给女方,此时,协议己经生效了,男方无法反悔。
三、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出具《判决书》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的话,就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一审判决,男方不服的话,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规定日期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是二审判决,男方无法反悔,只能依照判决执行。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咨询,可关注本律师头条号,欢迎咨询,欢迎转发,谢谢大家!
您好!这里是众和法律咨询为您提供回答。
根据您的描述,您们是离婚以后房产被判给了女方,证明了您们是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通过法律解除婚约关系,那么既然房子已经判给女方了,那么男方只有执行,或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男方拒不执行,那么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私聊或者在下方留言咨询。
谢邀:这类事在我们这里也发生过,房是男方单位的福利房,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但男方有外遇,离婚时,房子儿子全判给女方!还要出养育费。后女方把房子卖了,男方干瞪眼!反悔没用!唉。
六六老翁。
离婚时候,房产判给女方,但是房本写的女方名字,这个是需要南方执行的,具体就是去过户。
在房管局过户到女方的名下,如果贷款没有还清,还要去银行办理相应手续。
男方有义务配合到位。如果男方不配合,女方还是有权利去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
关于夫妻离婚的事件中,能够离婚,也是因为真的仁至义尽了,所以不执行法院判决也是常见的事情,协商进行,实在不行,按照法律程序解决。
为了避免私下接触,闹得不愉快,甚至更多的情感纠葛,最好由第三方出面协商,或者诉诸法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房产证一方可以补办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