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房产子女起诉(离婚协议房产子女起诉有效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协议房产子女起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离婚协议房产子女起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后发现孩子不是我的。我可以起诉前妻要求赔偿吗?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你可以起诉要求你前妻返还给予孩子的抚养费,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孩子离婚后由你抚养,你可以要求对方抚养并要求对方返还抚养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黑龙江就有成功的前例,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离婚期间怀了别人的孩子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感情不全分居二年以上,或者一方赌博屡教不改的,属于法定可以离婚的情形; 如果怀孕是与他人同居所得,对方是可以要求你损害赔偿的,如果是通奸所得,没有此赔偿; 看看赔偿的数额吧,如果不大,建议早点解决。
毕竟你怀孕了,越长对你越不好!离婚后可否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父母分居期间的抚养费?
谢谢邀请;夫妻感情破裂,导致分居和婚姻解体,最受伤害和无辜的就是属于未成年孩子,要是对孩子不管不顾,这无异于是把双方的矛盾嫁祸在孩子的头上,连孩子都不养,还能算是父母吗,就成了没有人性的畜牲。
楼主提的离婚后能否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父母在分居期间的抚养费问题,应该在离婚前协议解决,离婚以后再要追究抚养费,依法是不能成立的,法律不支持,连案都立不了。
分居是属于夫妻发生矛盾导致分居,在婚姻的框架下,还是属于合法的夫妻。因为,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在婚姻期间内用双方的共同财产抚养孩子,就不存在一方没有抚养孩子这个问题。所以,是不能追讨在分居期间孩子的付养费的,依法无据。
既然离婚了,就别再为过去抚养孩子的费用上斤斤计较了,只要双方以后能共同担负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多关爱孩子,多做些对孩子的成长有意义的事情,这才是着眼未来培养孩子的重点。重新为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恩怨争扯不休,再为翻篇的事情折腾,心累就太不值当了。
我老婆到法院起诉要跟我离婚,为了孩子,我不想离该怎么办?
谢邀请。你应该收到诉状副本了,仔细研究研究她诉称的事实与理由部分,最好写份答辩,用充分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并在法庭调解环节充分呈述,若没原则问题,一般不会判离。
在即将死亡的婚姻下,你才想起要挽留,是否太晚点了,更何况还是老婆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可想而知在这场婚变中,你的角色扮演怎样?为自己打分是否会满意?如果真想挽留这段婚姻,那就和你妻子好好谈谈,给你妻子一个承若,一个改正的期限,一个共同希望的结果,最后还是看你的造化了,自求多福吧。
离婚指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不光曾经的他(她)是多么可爱,一旦离婚分道扬镳,竟形同陌路,受到更伤害的还有是孩子。人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就不要提出“离婚”二字。然而,确系二人感情破裂,又没有和好以致破镜重圆的可能,那么就得“琢磨”一下了。
按照我国《婚烟法》的规定,男女有自由恋爱,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确系婚姻期间双方感情破裂,一方坚持离婚的,人民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准予判决离婚。这个离婚判决,并不取决于一方的是否同意。
我(做兼职律师)就曾代理过这么一个离婚的案件:2018年初春我接到女生小雅的电话,她声称其丈夫在外打工期间处了个女朋友,偷偷摸摸过期了“夫妻”生活,她主张离婚,其丈夫就是不同意。并以女儿要上初中,知道父母离婚必受伤害、耽误学习为由,苦求不要离婚。
当时,我也是好言相劝,希望能看到孩子的“面上”,给对方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再者,女人走一家进一家不容易,结婚离婚是决定人生之大事,不可草率行事。也许在我的劝说下,小雅决定先不离婚,并且要求和丈夫一同去打工,将孩子也一同带上就近安排上学。丈夫也完全同意,并写下保证书。当时我心里也是很高兴,自己又做一件“成人之美”的好事,
然而,两个月后我又接到小雅的电话,称“这次必须离婚了”。原来其丈夫“恶习”不改,仍和那个女人来往,还被女儿发现了。我对此只能无言以表,只好代理了这桩离婚案件。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小雅离婚诉讼成立,裁决离婚。
听了我讲了这个离婚案件,不知你作何考虑?只是不知道具体原因,你老婆非要去离婚。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确系破裂,已经维持不下去了。成天吵吵闹闹,孩子在中间活受罪,还不如长痛不如短痛,勇敢面对现实。所言,东隅失之,桑榆可得,人间何处无芳草呢?
不知是否能帮到你,若有需要我会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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