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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撤销房产证法条(民事诉讼法撤销权)

房产律师文集 2025年02月22日 06:03 113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诉讼法撤销房产证法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民事诉讼法撤销房产证法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口诀?
  2. 十几年的民事案件,撤销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先交房产部门追加为第三人,这是什么意思?
  3. 立错了民事诉讼案件,能不能撤销?怎么撤销?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口诀?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口诀】: 携(胁迫)妻(欺诈)误(重大误解)成功(成立时显失公平)

分别是对应的是

(1)欺诈

①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2)胁迫

指以给公民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相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

(3)重大误解

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向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

(4)成立时显失公平

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民事法律行为。

十几年的民事案件,撤销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先交房产部门追加为第三人,这是什么意思?

第一,这个案件可能有新的证据或者被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证明有错误,所以申请了重审,重审法院将原先的的判决撤销,发回原先的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第二,有很大的可能是,原先审理过程中漏了重要的当事人,或者因为判决中有第三者需要承担责任而未追加为当事人,因此追加为第三人。

第三,我们国家对错案追究的原则是一追到底,没有时间、时效的限制,不管多长时间,像题目中所说的十几年,只要发现有错误判决,都会追究的。

最后,题目中信息太少,具体法律分析,案件判决,需要综合很多因素,甚至要综合原一审二审所有诉讼材料、法律文书等等,综合判断。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可以给我私信,将给您一个满意的法律方案解答。

先看看是什么案由?如你所述,我猜测可能是由于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可能与第三人有关,必须要追加进来才能将案件查清楚!所以才会出现一审二审发回重审!这时候如果原来是一审案件,法院需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通过追加第三人将案件事实查清楚,才能最终确定案件公平公正解决………

立错了民事诉讼案件,能不能撤销?怎么撤销?

立错了民事诉讼案件,原告可以到法院申请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事诉讼法撤销房产证法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事诉讼法撤销房产证法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民事诉讼法撤销监护权 民事法律的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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