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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遗产(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遗产怎么写)

房产律师文集 2025年02月04日 03:43 65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遗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遗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但未过户,父母可能行使继承权?
  2. 离婚房子归女方没过户会被执行吗?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但未过户,父母可能行使继承权?

离婚协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但没有及时的过户,如果有公证,那么房产的归属就明确了是哪一方的,其父母是不可能有继承权的。如果。如果是离婚协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但没有过户,这种情况是没有证据的。父母就更没有可能行使房产继承权的

是可以行使继承权的,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在离婚协议里面约定了房产的归属权之后,在还没有来得及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的时候,当事人去世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父母是可以行使继承权的,因为之前的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应的

离婚房子归女方没过户会被执行吗?

夫妻协议离婚,将夫妻共有的房屋归属一方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恰遇法院因其它债权人申请执行,将该房屋查封,那么,这种情形下,离婚约定归属一方是否有权排除法院的执行呢?

  一、一般来说,夫妻离婚时,协议将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该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以登记完成为生效要件,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一方仅可基于债权请求权向对方主张履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契约义务。当该房屋因为其它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被查封时,当事人无法以离婚协议约定归属自己来对抗法院的执行。

 

  二、在下列情形下,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尚未过户,也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遗产(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遗产怎么写)

  1、当债务人的资产并非仅限于与原配偶共享的房屋时,离婚约定房屋归属一方可以排除法院的执行。

  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的实现以债务人实质上所有的全部合法财产作为责任财产范围,并不单一地指向债务人与其配偶共有的房屋,但债务人的配偶因离婚协议的约定对房屋所享有的请求办理过户的权利则直接指向该房屋本身。虽然债务人的配偶对该房屋所享有的请求办理过户的权利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均为平等债权,但相比较而言,前者的权利更具有优先性。

  

  2、夫妻离婚对于房屋权属的约定涉及多种因素时,应综合进行考虑,不宜以未办理产权登记、不涉及其生活保障以及未占有案涉房屋为由驳回当事人的诉请。

  

  3、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晚于当事人离婚约定,离婚当事人相对于一般金钱债务具有优先性,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4、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所有房屋归子女所有,子女享有将房产的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请求权,且该约定具有生活保障功能,优于形成在后的一般金钱债权,故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会被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权以登记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在离婚时,将房产归女方所有,造成了自己负债财产能力减少,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该房产。

如果有正式的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明确的说明这套房子离婚后归女方所有,那就不会被强制执行,而且需要最快去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没有任何文件能证明房子归女方所有,而且还在男方名下,那肯定就会被强制执行的,如果没有其他财产的情况下。

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屋给女方,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就还属于另一半所有,建议尽早去办理过户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遗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遗产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协议离婚后过户费用 离婚协议过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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