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南京遗产继承纠纷律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有多少律师事务所?有多少律师?南京人口是多少?
南京有810.91万人,关于律师事务所,大型的三十几家,平均每家不少于50人。小型的平均数大约为15人,不少于60家。具体也没真正统计过,大概就这样子吧,给你参考一下。
南京审计大学法律硕士怎么样?
南京审计学院的法学专业是很好的,学校法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业教师58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4人。有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21人。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办学特色鲜明、生源好、学风正,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广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美誉度高。
有谁知道南京劳动仲裁律师那里的好?
简单的话自己搞定最好。因为你仲裁请一次律师一般都要2000-3000,而仲裁结束,如果你胜诉了,并不是最终的结果。就算是一裁终局。你公司都还可以上诉法院。然后你再请律师又要花2000-3000,加起来就6000了。
在南京开往苏州的动车上,有个老奶奶强行占了他人靠窗的位子,这件事在法律上该怎么看?
在此前的法学课堂上刚好有这么个案例,案例上老师大致是这么讲的:这样的事例一般可以分两层来看。
第一,从民法角度看,老奶奶明显是故意以有悖公序良俗的方式侵害债权。首先,在动车和题主之间成立了一个客运合同,合同的标的是铁路部门向题主提供运输服务,在享受运输服务的时候,题主的位置是靠窗的,这里是一个从给付。因此,题主对座位是享有一个基于运输合同的债权性的占有的。题主当然可以请求老奶奶停止侵害,返还占有(即要求老奶奶离开靠窗的座位)。这是法律上的应有之义。这样的解决方式也是符合道德评价的。
第二,然而,很可惜,从解决问题的思路上,民法赋予题主的权利这里并没有什么用,因为题主的两个请求权只能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但把这件事诉诸法院是不经济的,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剩下的解决方式只能是和老奶奶商量,或者请求铁路工作人员的帮助。这时候考虑铁路工作人员有没有帮助题主的义务,根据《铁路运输法》,这是一部行政性质的法律规定,乘警有维护铁路秩序的义务。老奶奶抢位子的行为明显造成了秩序动荡。所以题主应该是可以向乘警寻求帮助的,这是公法上的救济。至于乘务员,作为合同的协助履行者,从民法角度,面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乘务员在自己能控制的范围内,是有保护债权实现的义务的。所以当然也应该向题主提供帮助,但是同样的,作为民事上的义务,只能由法院来强制执行。
因此,根据上述分析,题主找乘警的路子比较合适。这里是一个纯粹的解决问题的法律思路,不牵扯道德的评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说不上法律问题,充其量是道德良知以及人格素养方面的欠缺。目前对于铁路占座方面的事件发生多起,以前也不少,但由于现在媒体发达,所以爆光程度高,但国家对这方面没有特别的规定,所以铁路占座屡见不鲜,而又无法给予任何有效处理。最后的结果,无非通过曝光,引起社会关注并给于谴责,从法律层面上无法下手解决。当然相关部门,对于这类事件,应当引起重视,制定可操作的具体规定,以杜绝这种不良行为,提高人们遵守社会公序良德的基本良知,切实维护公共场所的基本秩序,进而提高社会的道德层次!
老太太之所以敢霸座就是算计着所有人拿她没招,人老皮厚是优势,你敢骂她就能装心脏病吓人。霸座已不分年龄大小,抱着反正没犯法的可耻想法,厚颜无耻地占用他人资源。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收拾这类人,车票都是实名制,拉进购票黑名单禁止其买票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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