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产租赁合同无效(无证房产租赁合同无效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无证房产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无证房产租赁合同无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无证购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无证购房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经当事人签字就有效。但是,由于房产无证,说明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买房的所有人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西安无证售房,法院判合同无效,你怎么看,购房业主如何才能挽回损失?
法院判决自然有法律依据,但是如果判决只是依据条文宣判,追求形式主义,难免会有所不妥,起不到“惩恶扬善”的效果。
1、无良开发商的算盘。
无良开发商的做法其实就是典型的借鸡下蛋,只不过是借别人家的鸡下自己家的蛋,在房价低迷的时候,靠着这些业主的资金把房子盖起来了,现在看着房价涨到了25000元,直接翻了2倍半,开发商就开始想着法的毁约,脸都不要了。这就是赤裸裸的毁约。
法院宣判是依据法律条文办事,但问题的关键是,这样宣判根本起不到“惩恶扬善”的效果,反而让更多开发商意识到原来可以借用这个法律漏洞,来使自己利益最大化。
再看开发商,从2016年房价7000元/平米时就没有取得预售证,到2018年涨到了25000元/平米依然没有取得预售证,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不是开发商从一开始就策划了一场关于借鸡下蛋、生蛋杀鸡的“阴谋”。如果真是这样,简直不敢想象人性的信用何在。
2、购房者的损失。
但是这里存在一个利益损失的问题,比如当年购买他们房子的某女士,一次性付款一百多万,开发商也肯定承诺了什么,要不然谁会傻到拿出百万去投进去。
而现在判决下来就意味着某女士只能得到当年的100多万元购房本金,而开发商在当年没有资金盖不起房子的情况下,是有损失的,现在房子盖起来了并且房价涨上去了,把某女士本金退还,再把某女士退回的房子转手卖掉,几乎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而某女士经过2年的折腾,一个是货币贬值的因素,一个是现在的100多万现在在西安已经买不到同类型的房子了,这样对于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3、一定要尽最大努力挽回损失。
法律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不应该成为无良开发商的“帮凶”。好在如果按照法律,开发商起诉前依然未取得预售证,那么这之前的购房合同无效,但若起诉前已取得预售证,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
而案件中的开发商在2018年6月已经取得房屋预售证,而现在法院才一审判决,事情还没有到最绝望的时候。我们要抓住一切可利用的证据挽回损失。
另一方面,法院判决开发商合同无效,那么是不是可以认定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证之前,收取了那么多的现金这种行为,属于非法集资呢。
从这两个方面入手,积极上诉,我想购房者应该会得到一定的损失挽回。不能让老百姓白白吃亏,也不能让无良开发商逍遥自在。
(文/阿冰)
按司法解释规定认定合同无效也没有什么原则性问题。但关于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应认定为房屋的差价,并由开发商承担这个损失,由开发商补偿给各购房业主,然后再给住建部门发司法建议,要求对涉事开发商进行调查处理。
总之不让开发商从中获益。
如果真能这样处理,估计就不会造成太大的恶劣影响了。
事件经过
西安的一位王女士称,两年前,她通过朋友介绍,与当地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内部认购合同。合同的内容是王女士支付140多万元的全款,购买了开发商的一套房屋。
当时房子还没有盖好,开发商缺钱需要现金流转,所以通过这种方式全额付款提前签署合同。
然而,两年过去了,房价水涨船高。开发商突然以当时该项目没有预售许可证为由,将12名消费者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内部认购合同无效。
对于当初签合同的购房者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以如今房屋涨价,如果合同被判无效,无疑是加重了自己的经济负担。
然而,该开发商在早前的几个起诉中,相关法院已经审理并宣判,认定合同无效。
那么对于开发商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怎么看呢?
法律分析
开发商的作为,合法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也就是说,开发商完全是掌握了该法律规则。不过该《司法解释》还规定,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对于这么明确的法律解释,恐怕那些之前买房签署合同的购房者,要败诉了。
不过,法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由于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该购房合同的无效的过错责任在于开发商。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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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无效的租赁合同 房租无效合同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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