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送达房产评估报告(法院公告送达房产评估报告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院公告送达房产评估报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院公告送达房产评估报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法院通知房屋评估时间大概等多久?急急?
- 法院拍卖房产时,评估报告中说“装修价值未在评估范围内”,我若拍下该房产后,装修费是否还要另外支付?
- 法院执行中,对房产进行评估,如果当事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应该向哪里提出异议申请?
法院通知房屋评估时间大概等多久?急急?
一般情况下,涉及单套普通住宅的项目,从评估机构收到高院委托函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房地产评估项目,从评估机构收到高院委托函之日起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特殊情况(如承办法官决定暂缓,遇到国定长假、负有配合义务的当事人拒绝配合等非机构的原因造成评估工作无法进行等情况),完成时限相应顺延。
法院拍卖房产时,评估报告中说“装修价值未在评估范围内”,我若拍下该房产后,装修费是否还要另外支付?
这个不会的,因为房子的装修,是不计算在房价内的,所有评估公司都是不评估的,但需要注意,你拍得这个房产,把法院的裁决书是任何手续都需要的,也是不需要支付装修费的证据!
法院执行中,对房产进行评估,如果当事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应该向哪里提出异议申请?
一般应当向法院提起要求查询评估和鉴定。当前法院的一般做法是,将评估报告交给原评估机构,由原评估机构作出说明,法院没有召开听证会的义务。因为对房产进行评估的不是法院,是法院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有权申请重新找一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五条 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般应当向法院提起要求查询评估和鉴定。当前法院的一般做法是,将评估报告交给原评估机构,由原评估机构作出说明,法院没有召开听证会的义务。因为对房产进行评估的不是法院,是法院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有权申请重新找一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五条 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院公告送达房产评估报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院公告送达房产评估报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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