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期限办理房产证(超出期限办理房产证怎么处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超出期限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超出期限办理房产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证无限期是什么意思?
没有无限期。 根据我国土地使用管理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实行一定期限内的有偿使用制。因此,我们只享有一定期限内的所购房产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房产证是您所购房屋产权的证明,你买了这个房屋,这就房屋就是您的,并没有什么有效期。有效期只是针对土地的性质来决定的,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会有不同的期间期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地》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物业通知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有具体期限吗?
办理房产证没有期限,只要原始合同以及票据齐全,可以随时办理。但是,如果没有房产证,可能会对一些事情有影响,比如将来卖房子时,可能会在购房时间证明上有麻烦进而对契税的收取产生影响,再比如,如果你的户口是在这所房子上,会对子女就近入学有所影响,还有如果想用这套房子抵押贷款,没有房产证也是不行的。同时,办理房产证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如果真的有急事需要用房产证,当时办理的话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可能会耽误事。
全款买房什么时候办理房产证?有期限吗?
有时间限制。
首先: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来说,主要还是看你买房的合同上面那个约定的时间,比如:按照规定的时间为365天,那么违约金则是每天万分之零点五了。也有合同约定的为720天,约定的时间在两年以内都算是合法的。
其次:假若没有合同的约定的话,那就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子没有竣工的,从交房的使用之日那天算起,90天之间开发商一定要办理好房产证;如果房子完成了竣工,从合同的订立之日起90日就需要办理好房产证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不动产证年限长期啥意思?
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能够让权利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续期的,方便权利人及时续期,依法保护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便于在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
产权登记一直有“使用期限”。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的分散登记时期,土地登记也有限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一城市的房地产权证书上也记载了土地使用权期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超出期限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超出期限办理房产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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