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房产税政策文件(山东房产税政策文件最新)
房产律师文集
2025年05月05日 12:5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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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东房产税政策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山东房产税政策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山东房产税起征标准?
1.凡在山东省境内的房产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都必须依照本办法缴纳房产税。
2、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国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3、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为市区和郊区;县城: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包括镇政府所在的行政村);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及其征税范围,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4、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同一房产,部分用于出租的,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自用部分以自用房产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乘以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房产余值计算缴纳。酒店、写字楼出租房间的,其出租的房间,一律按其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5、纳税单位因房改将单位职工宿舍出售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的,凡按规定核销固定资产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实后,不再缴纳核销固定资产部分房产的房产税,凡未按规定核销固定资产的,仍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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