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方未支付任何房产费用(夫妻对方未支付任何房产费用怎么处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夫妻对方未支付任何房产费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夫妻对方未支付任何房产费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夫妻买房一方不签字可以吗?
夫妻一方买房,另一方不一定要签字。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相关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他们有共同处分权。此外,他们还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一方买房子不告诉对方可以吗?
如果是要按揭的话,那肯定要告知的,因为银行是需要夫妻双方的相关按揭的资料的,而且银行面签也是需要双方到场签字按手印的。
如果一次性付款,不告诉对方,是不影响你购买房子的,但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夫妻一方没有流水能贷款买房吗?
这个要根据你买房的金额还有你一个人的流水够不够,比如说你买房子要贷款50万,月供3000你一个人的流水就有10000每个月,那就不需要另外一个人的流水,比如你的流水只有3000每月那就必须夫妻双方另一半的流水,一般房贷夫妻双方的流水加起来要达到月供的2倍以上,如果其中一个人的流水都超过了月供的两倍那就不需要另一半提供流水!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可以的..
夫妻双方提供一方的流水就行的,当然看当地楼盘与开发商的合作,就算你弄个假流水也能贷款的....只要有首付......如果你更狠的可以零首付..买房,当然我只是听说!
老公涉黑没收全部财产,老婆无收入,老婆单独名下房产能否没收?
我认为老公涉黑,老婆不知情又没有参与,那么他名下的财产也就是说他个人的财产不能给没收。因为他的财产是他自己通过自己的劳动,自己的双手挣来的。不像老公一样强取豪夺非法所得的财产。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典规定的一种刑罚处罚方法。
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刑罚有两种:
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某些犯罪的外国人,还可以判处驱逐出境的附加刑。
没收财产是一种附加刑,可以配合主刑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一般的表述是“…判处有期徒刑XX年(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里的个人全部财产,指的是刑事被告个人名下的全部财产。不包括属于其家人所有的那部分财产。
如果刑事被告人把自己犯罪所得赠予他人(包括家人),那么,因为其所赠送之物是非法所得,是赃物。不具有赠予的法律效力。
如果你能够证明房屋是自己合法取得,那么,请举证证明。能够证明的,法院应当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停止执行程序。
这问题奇葩!老婆可能不知道老公涉黑吗?
老公涉黑被没收财产,老婆单独名下的财产,会不会被没收,这就得需要当老婆的,拿出确切的证据,证明她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确实是跟涉黑的老公,没有一点的关系,没有用涉黑的钱,买的这套房产,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这当老婆的名下房产,跟涉黑老公没有一点联系,这房产应该不会被没收。
但这个问题,有点奇葩,这夫妻之间,根本没有秘密可言,夫妻之间也属于利益共同体,这当老公的涉黑,当老婆会不知道,甚至跟老公没有经济往来,这谁能信啊。
当老公的涉黑,当老婆是清白无辜的,一点没参与,这奇葩的事,真的是少见,还能把财产分割的,一点和老公没有联系,这就更奇葩了。
但法律注重的是证据,这当老婆的想保住名下财产也可以,就是拿出证据,证明名下的这套房产,到底是怎么来的,是不是用合法的经济来源买的!
曾经看过一个电视剧,就是一个涉黑的头目,他在加入涉黑团伙之前,买了个戒指,后来团伙覆灭的时候,这个涉黑头目,就说了,那个戒指💍是他加入涉黑团伙之前买的。
当时审问这涉黑头目的警方人员,也明确告诉这涉黑头目,你只要能提供出足够证据,证明这枚戒指,是你在加入涉黑团伙之前,是用合法的收入买的,可以把戒指还给你。
所以这没收涉黑人员的财产,也只是没收他那些不合法,采取不正当手段得到的财产,至于涉黑之前,合法的财产,只要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是不会没收的。
所以这个问题解释的清楚了吧,现在的法律,跟古代是不一样的,在古代的律法,那些贪官和罪犯,要是被抄家,那就没收所有财产,不管财产的来源合不合法,都要没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夫妻对方未支付任何房产费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夫妻对方未支付任何房产费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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