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房产为公司贷款还不了(以个人房产为公司贷款还不了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以个人房产为公司贷款还不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以个人房产为公司贷款还不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子有按揭贷款个人民间借款太多无力归还会被执行房产吗?
房子有房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第一、有财产拒不履行,涉及法律责任。拘留、罚款、拒执罪。
第二、按揭房产还未办理接房手续或者还未装修入住的话,则极大可能被查封、拍卖。但涉及房产这类不可分的财产,不太涉及超标的问题。毕竟拒不付款,是责任。
第三、若已入住,涉及唯一住房,即便不拍卖
公司股东以个人名义申请购房贷款要提供什么资料?
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公司股东、政府官员或者演戏人员,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买房,都要按照经办银行的要求提供资料,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夫妻2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二、收入证明资料
夫妻双方单位收入证明、6个月以上银行资金流水,最好与收入配比。
三、你公司的注册资料和经营财务资料
由于你情况特殊,工资拿现金,没有走你个人的银行账户,所以你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写一个证明。你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银行要考察你公司的经营情况,你还要提供你公司的注册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告。
在银行审查了你夫妻2人的征信情况后,还要审查你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是否正常,是否能持续良性经营。
四、你夫妻2人的财产证明
银行在审查了你夫妻2人的收入证明,发现收入不够,会要求你们提供财产证明,比如你夫妻的房产、汽车,或者你公司的财产证明,比如土地、厂房、办公楼等。
如果都审查通过了就会发放按揭贷款了。
夫妻二人开了一个公司,从公司帐户转了600万到个人帐户购置房产,会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很多人被公司两个字迷惑了。拿公司法的条文去生搬硬套。可以说那些咬文嚼字的,只是会纸上谈兵的书虫,根本不懂实际的企业和公司是怎么经营的。
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个公司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的。而所谓的一方拿个用于购房,按婚姻法,婚后购房同样的夫妻共有属性。这样一来,互相并不矛盾。无非就是夫妻共有的钱,变成共有的房产。
如果说挪用公司公款,那必须是有受害方举证责任。这个事件里有所谓的受害方吗?只要这个受害方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罪名。
另外,必须保证挪用的钱,不是公司借款,不存在转移资金,损害债权人利益。即使如此,债权人也只能追诉公司的法人责任。无权替这家公司去起诉它某个股东。
如果说这个公司只有夫妻两个股东的矛盾的话。那么可能连起诉的资格都没有。除非是两口子打离婚官司,才可能必须分割清楚。
正常情况下,老公会起诉自己老婆掏了他兜里的钱?
所以只要没有实际的受侵害方举证,民不举官不究,也就无罪可言,更谈不上什么刑责。只有在公司存在夫妻之外,存在其他股东时,侵害到夫妻之外的第三方股东利益时。挪用公款的罪名才可以成立。
这个问题不过就是一个旁观的吃瓜群众,替人家两口子操没影儿的闲心罢了。夫妻的钱怎么用,是人家夫妻私人的事。有的人脑补的太多了,扯出来一些什么税务问题。我更习惯命题作文,题目里既然没提及任何税务问题,那么就只能假定已经足额完税。
回答问题还是应该围绕提问去回答的好。脑补的,引申的。只能话题越扯越远。最后跑题了,零分不及格。所以那些想探讨税法,公司法问题的,建议你单独开个法律帖。
公司是法人,有自己的家(经营场所),有自己的名字(公司名称),有自己的身价(注册资金),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承担民事行为责任,有自己的法人财产权。跟一个自然人没什么区别,所以,法人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组织。但是这个组织在法律上跟自然人没什么不同。
夫妻二人开公司,股东肯定是夫妻二人,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者是两口子。所以,从对公账户转款到自己的个人账户,虽然不妥,但严格看起来应该不属于挪用资金,因为公户资金如何去用,自然是投资人说了算。
那么会有什么风险呢?
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割不清,股东会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既然是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的法人财产权,当公司产生债务的时候,公司会用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账户跟公司账户有频繁的资金往来,会被认定为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分割不清,从而会让股东承担无限责任。意思就是即使公司赔完了,只是赔了自己对公司的投资,如果资产分割不清,个人财产也可能要赔上。
二、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被转走的款项,如果长期不还,即使公司报表没有利润,没有分红,也会被认定为对股东的分红,从而按照转款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资金的去向,是要经过股东会决议的,如果单个股东没有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就私自转走了资金,那么也侵犯了其他股东的权益,所以,是否属于挪用资金,还要看实际情况。
公司是独立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不太严谨的说就是出资人依据相关法律办理营业执照再造了个人!这个“再造的人”和出资人是分开的两个人。
夫妻二人开了个公司,从公司转钱到个人账户,相当于从一人口袋往另一人口袋放钱! 挪用资金罪是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简单粗暴不严谨的解释下就是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单位的钱挪出去用了. 回到题目中来,夫妻二人开的公司,可能夫妻二人还在公司中担任具体职务,把公司的钱转出去,确实存在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可能性! 但是话说回来,夫妻二人开的公司,通常情况这夫妻二人是公司股东,既然是股东就有可能会和公司有账面的来往。
所以说这个问题无法明确给出会或者不会的解答!转账600万的行为法律如何评价,要结合具体案情和相关的证据来判断,这个问题如果不是随便问问的话,建议线下找个熟悉公司业务的律师咨询一下,专业事交给专业人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以个人房产为公司贷款还不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以个人房产为公司贷款还不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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