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女方要求加名字(婚前房产女方要求加名字有道理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前房产女方要求加名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前房产女方要求加名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前房产,女方要求加名,怎样处理合适?
没有加名字,住房是你婚前购买,那么,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异,住房归你一人。
如果办理了加名字,办理了两人名义房产证,住房就是你俩共育,离异,女方可以主张得到一半住房产权。
领取结婚证之前办理加名字,需要你把一半或者一部分产权买卖过户给女方,缴纳过户税费才可以办理加名字,
领取结婚证之后办理,只要200元手续费,就可以办理你俩名字房产证。
附则的协议,如果你俩双方签字按了手印,做个公证,就是合法有效地。
婚前父母出钱全款买房,女朋友要求要加她的名字,你会同意吗?
婚前父母出钱全款买房,这是你的婚前财产,女朋友没有花半分钱,她要求加名字是豪无理由的,可以拒绝不应该加她的名字。
这是一个不符合情理的无理要求,这样做若万一发生婚变,她可取得房产权一半的权利,如果换了我,是完全不会接受这个要求的。
莫非她支付婚房装饰的全部款项,或者家里所用全套设备购置费用,经双方协商可予以考虑接受。
这个问题问的很好。应该说不同的人做出的选择不同。看到回答里有人说不同意就是心怀鬼胎,我觉得这未免有些道德绑架了。下面我将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
1.首先,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肯定地说这一行为风险很大。试想,如果答应了女朋友的这一要求,不动产权证加了她的名字,那么房屋在你们还没结婚前就已经属于你俩的共有财产了。万一你们俩最后没有结婚呢?婚姻尚且可以离婚。恋爱期间分手更是十分常见。不要口口声声说情比金坚。恋爱中的人普遍都是傻乎乎的。只有自己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和创伤才明白应当更加理性。所以,如果拗不过或者真的非常爱她,建议双方签订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即以结婚为条件,赠与女方房屋。如果女方最后没有和自己结婚,赠与不生效。最好可以去公证处做一下合同公证。这样更保险。这种方式在很多城市和地方已经十分流行。能尽可能减少纠纷,对双方都有好处。可能存在的问题就是女方愿不愿意签合同,去公证。
2.女方有这样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那么在事前如何做可以避免女方提这样的要求,尽量减少风险呢?父母在你谈恋爱期间全款买的房,即使是说明给你们的婚房,也建议先登记父母的名字。如果登记父母名字,万一最后女方没有嫁给你,房子还是你家的,嫁给你了之后再过户也完全来得及。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结婚后又离婚,如果没过户也可以避免损失。因为房屋属父母所有,只有你父母才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情况再特殊点,即使父母去世了。女方也无继承权。也不可主张分割财产。
3.从普通人的角度出发。更不建议你这么意气行事,你谈恋爱,却要用你父母辛苦大半辈子攒的钱买的房子,写上别人的名字,这还只是恋爱期间呀。如果是你自己全款买的房,所有权属于你,你想什么时候,怎么处置都是你心甘情愿冒的风险。拉上你父母,万一以后分手,扯皮怎么办。当然家里有矿,不在乎半套房子的除外。
父母出全款那就是父母的,要等父母百年以后再定论,这一点一定要弄明白儿子也不能强制做主更别说女朋友了,不要老盯着父母的财产,结婚结的是感情结婚后夫妻共同去创战自己也住的安心舒服至于父母的迟早都会给孩子留下前提是好好孝顺父母公婆不必要在结婚前就去争房产这样于情于理都名不正言不顺。
我是女生,首先我不会要求加。这个问题换个问法,如果我父母给我买房,加男生名字我愿意吗?我不是愿意的。婚后我的可以是你的,婚前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谁也不图什么不更好吗?这样可能有点过于理想化,不过我目前就是这么想的[捂脸]
婚前父母首付贷款买房,女朋友要求加名字,怎么处理比较合适?
婚前必须加上女方名字,不然那个女的愿意嫁给你,婚姻毫无保障,并且还是赠与,现在这社会找个老婆你不知道有多难,男多女少,光棍横行,有些男方就担心啦,万一结婚不到两天就离婚啦,害怕女方夺走你的财产,这点你完全不必担心,就算打官司女方你拿不走你半毛钱财产。加上女方名字才显得男方大气,有格局,有诚意。
如果连这点诚意都没有,女方还和你结什么婚,你自己结吧。多数女方就是要你加上她的名字,给她的婚姻一点点保障,如果结婚你就想着离婚,怕夺走你的财产,那你根本没必要去结这个婚。女方自古以来就是弱势群体,结婚后要照顾家里,生小孩,失去青春,有些还要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家庭,女人真的太辛苦啦,而且对于她们来说,青春很短暂。所以男方要大气点,格局放开,这样男方才会更有人爱。
钱财,房子,一切都是身外之物,希望男方看淡点,看开些,婚前就加上,不要害怕女方是骗子,就算是骗子,还能骗过法律,所以省省心,别一天天想这些无用的东西。
如果是父母首付贷款买房的话有几点建议:
1.父母首付贷款,你负责还贷。那可以加名,但前提是婚后加名。因为首付部分相当于父母对你个人的婚前赠予,属婚前部分。婚后加她名,因为贷款婚后是由你两共同承担。如果一旦分手,婚前部分是不参与分割的。你两共同贷款期间的费用与增值那部分是两人共有的,这一部分参与分割。
2.因为父母出的首付,要把这事和老人说明。不要私下做主,这么做一来是尊重父母,另一个讲明原因防止家庭矛盾。其实就婚姻法来讲,就算没写她名,婚后增值与家庭消费权债也都是两个人共同的。
3.婚前最好不要加,如果两个人真的决定结婚在一起,也不会在意晚那一会儿。毕竟婚前加名有个人赠予的意思。(即首付和已还部分都赠予了她一半。)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万一没在一起,房子不像其他纠纷,毕竟一套房掏空了一大家子半辈子的口袋。
看你提这个问题,首先你对你们的感情就不是很有把握。如果你们即将步入婚姻,那加上她的名字也很正常,给对方一个保障,这是责任。如果还没有打算结婚,那就好好商量,等结婚的时候送她一份礼物,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爱上她,就尽自己能力给予她,给她保障,担起责任。
这个要看你对未来婚姻生活的信心了。我们先来看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加上女友名字对她来说多了一份保障,在将来房屋的产权变动问题上,她是有否决权的。至于房屋的产权她是否占有二分之一,要看她对房屋的贡献以及夫妻财产协议。
如果你对婚姻很有信心,那就加上,人都是你的了,房子那还算个事啊。
如果对未来不明朗,还必须要加名字,那就尽可能签一份婚前财产协议,把父母出的首付隔离出去。
可以适当做点让步,毕竟女性在婚姻中大多数情况下是处于弱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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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首付贷款买房,女朋友要求加上名字,是现在社会热点话题,不可逃避的。
一,和女朋友关系稳定的时候,父母首付买房,要不要加名字,完全在于男方自己的态度。
如果你非常的看好女朋友,也坚定她是你结婚的对象,也肯定你们的感情,终究还是要成为一家人,婚后女朋友将是女主人,给女朋友加名字利大于弊,有利于安定团结。
二,加名字的好处:她将和你共同生活,承担家庭责任和分担房贷,加她的名字,能给她带来安全感,大多数女孩都是善良顾家的,你给她加名字,她必定不会让你失望,能提高你婚后幸福生活的指数。
去丈母家提亲,加了女朋友的名字,那就是VIP通道,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差不多彩礼都是可以省的,甚至装修家具全包,这是实实在在的可以看到的。
三,如果你不愿意加名字,你认为女方能愿意吗?婚后你的收入用来还房贷女方的收入用来做生活开支,这不是明摆着的算计女方吗?非常的不合理。
四,现在的婚姻法,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可以平分的。所以你要吗婚前全款买房,要是贷款买房,还是加上女朋友的名字比较划算。
五,如果你和女朋友感情不稳定,你非常的不看好这段感情,也不是很认可女朋友,那就另说,可以拒绝女朋友的要求,自己要考虑清楚。
六,最好的最安全的做法,男女双方确定感情,先定婚,然后和女友一起共同出资首付还贷,不要彩礼不要陪嫁,男女双方量力而行。
因为父母出钱首付买房,是父母的辛苦钱。理解父母同时也要尊重女朋友,感情才能稳定,婚后相亲相爱更幸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前房产女方要求加名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前房产女方要求加名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婚前写女方的名字风险 女方婚前名字可以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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