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有争议禁止过户(房产有争议禁止过户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有争议禁止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房产有争议禁止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房屋纠纷官司判决书下来了,别人还是不给我们过户,怎么办?
- 房屋过户后,原房主的经济纠纷会影响到现在的房屋所有人吗?
- 房子法院已经判给我了,但还没过户,这时候说要拆迁了怎么办?
- 卖车不过户产生的归属权纠纷会怎样?
- 买的二手房,已经过户,发现原房东有债务纠纷,债主在门口喷漆,怎么办?
房屋纠纷官司判决书下来了,别人还是不给我们过户,怎么办?
房屋的权属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为准,并不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而,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一、《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总结:光有法院判决是不够的,要申请强制执行,进行房产过户
这个很简单!
待判决书生效后也就是对方收到判决书,过了上诉期,判决书就生效了。
判决书生效后,让对方主动配合你过户,这不现实,这时候你要想过户,需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立案后,可要求执行员即执行法官和你一并去房产证登记所在机关办理产权过户。
这个时候,如果被执行人实际占有房屋,你还可以一并要求法院,让其强制腾房,以完整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房屋过户后,原房主的经济纠纷会影响到现在的房屋所有人吗?
买房后马上过户,过户后取得房权证时付清房款;此时,即使该房主以前有过经济纠纷,因产权已经转移到你名下,也与你无关~
如果能顺利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就说明没有抵押或纠纷等问题,就放心了~
房子法院已经判给我了,但还没过户,这时候说要拆迁了怎么办?
法院既然已经将房子判决给你了,那么过户与否不影响产权的确认,法院的生效判决就可以当作权属证明,这时候遇到拆迁也不必担心,你有判决在手足以说明一切,即使之前登记的不是你的名字,那么也有办法进行救济。
01
法院判决如果生效,上面载明的内容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正常情况下,如果生效判决确定了给付内容,比如房屋的归属问题,那么是需要持法院的判决书到房产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的,产权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的手续。
即使对方不协助,也可以直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强制过户房屋产权登记。所以有了法院的生效判决,持有判决书的权利人根本不用为此担心,即使遇到了房屋要进行拆迁,那么可以凭自己手上的判决书去申请登记为拆迁的权利主体地位;如果判决之前已经登记为对方,那么也可以持有判决后向拆迁方表明情况予以更改信息,由你来享有因房屋拆迁所应该享受到相关权益。
02
如果拆迁的权益已经兑现给了原产权人,可以申请能原产权人强制执行
虽然法院判决确定了房屋的权益由你所享有,但是因为房屋拆迁导致判决所确定的内容不能按照原样来履行,房屋已经不存在,权益被原产权人继受领取了。
这是可以申请法院对原产权人所获得的相关权益进行强制执行,将其强制扣划至你的名下,法院的判决生效后虽然并不能完全导致房屋产权的转移登记,但是却可以作为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的重要事项要求对方履行。所以即使错过了拆迁登记和分配也并不影响你通过强制手段重新拿回属于自己应得的份额。
结语
当然,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一定要随时与拆迁工作组保持沟通,实时了解信息,拆迁分配许多时候并不是只有一笔费用,自己要尽快落实清楚,特别是已经分配的部分要抓紧拿回来,防止对方挥霍转移了,那么必然会遭受不小的损失。
问题好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人民法院判决取得物权的,物权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时转移,而不是办理转移登记时转移。也就是说,有没过户不影响你的房屋所有权。你可以拿着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生效证明以及你的身份证去和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房子法院已经判给我了,但还没过户,这时候说要拆迁了怎么办?
不动产的权属原则上是以产权登记为准,不过《物权法》第二十八规定特殊原因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规定。
《物权法》第二十八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所以,法院的生效判决是具有物权变动效力,即便尚未完成过户,但房产仍然属于你所有。因为政府拆迁,基本会冻结拆迁区域的房产过户,所以即便想要过户,基本也难以实现。当然,拆迁办在拆迁时都会对房产的权属进行调查,你手上有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直接跟拆迁部门联系,直接由你作为被拆迁人签订安置协议。当然,你也可以照常申请强制执行,当出现拆迁时,由法院向拆迁部门发协助执行的通知。
卖车不过户产生的归属权纠纷会怎样?
车辆未过户的行为侵犯的是国家对机动车买卖的管理秩序,并没有侵犯交通肇事行为受害人的利益,买卖不过户和车辆肇事所产生的损害结果之间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联系。
200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在《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指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原车主对出卖后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理由是原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和收益权,不享有权利因此不承担义务,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卖车不过户有什么后果
一旦出现纠纷会很麻烦,对买卖双方都有很大隐患。对买方而言,当车辆要施行租赁、质押、财产继承、财产转让等操作时,因车辆的所有权非己所有而无法办理。就连最基本的车辆年度检审、车辆保险还得原车主协助办理,倘若原车主因故不能协助时,买方不是遇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难题。
卖车不过户可能会引发归属权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车辆所有权转移需通过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如果车辆所有权未转移,车辆仍属于原所有人名下。在未过户的情况下,原车主仍对车辆享有所有权,可能导致新车主在使用、处置车辆时产生纠纷。
例如,原车主可能在车辆被债权人查封时要求追回车辆,或者原车主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求新车主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办理过户手续,以避免产生归属权纠纷。
买的二手房,已经过户,发现原房东有债务纠纷,债主在门口喷漆,怎么办?
法海一粟认为,债主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1、新房东是案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根据题目,该房屋已经买卖并且依法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新房东是新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该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予以侵害。
2、原房东的债务与新房东无关。冤有头,债有主。原房东的债务与新房东当然无关。
3、债主的行为侵害了新房东的权利。债主在案涉房屋上喷漆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这一点,即便是案涉房屋没有出售之前,也是如此。更何况,案涉房屋已经过户给的新房东。
4、债主的债务虽然合法,但是,这种催债方式却值得商榷。这种催债方式,可归入“软暴力”的范围。实践中,这种情况不是个例。比如,债主自己或者雇人采取跟踪、贴身相随、强行进入债务的家中并且长时间呆在其中,等等。正所谓“伤皮不伤骨”,报警时,警察以没有发生伤害等为由不予处理。长此以往,则助长了债主的脾气。
法海一粟认为,正确的做法或者合法的方法是:起诉,尽管,起诉后其实际效果未必如意。另外,法海一粟建议,法律应当加大对债务人的法律责任。比如可以考虑设立“债务拘留”的法律制度。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有争议禁止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有争议禁止过户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要求过户是什么之诉 有争议的房子能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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