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查封房产判决解除无效(已经查封房产判决解除无效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已经查封房产判决解除无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已经查封房产判决解除无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已抵押房产买卖无效吗,抵押房屋查封后能拍卖吗?
一、已抵押房产买卖无效吗
根据相关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许多卖房方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抵押登记。
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
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抵押房屋查封后能拍卖吗
最高人民法院一纸新的司法解释,解除了前一个司法解释对银行的束缚,让他们在处置拖欠房贷时可以较为自主地处理抵押房产,而无司法掣肘与后顾之忧后,还可让弱势的房贷申请人间接受益。
高院近日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明确指出,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高院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看似“忽略”了个人的居住权,实际对购房者却是有利的。有了这个新司法解释,银行的债权得到保证,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做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贷款门槛会放低,政策也会更灵活。
新的司法解释并没有漠视弱势群体的居住权,不但给了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还规定“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司法解释给出6个月的宽限期对银行来说也是好事,有了期限,就不会再出现房屋查封后拍卖却无限期拖下去的局面,而且与低保户也没什么关系,银行本来就不太可能对这类客户发放贷款。您也可以通过较大较有名的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诸如此类的问题 比如菁英等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已经查封房产判决解除无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已经查封房产判决解除无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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