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在爸妈名下夫妻离婚(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在爸妈名下夫妻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在爸妈名下夫妻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写了小夫妻名字,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1.如果房产证上注明了各自份额,这叫按份共有,离婚时就依据这个份额进行分割;2.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各自份额,仅仅是两个人的名字,这叫共同共有,离婚分割时出资方会分得较多的份额,另外一方分得较少的份额;3.无论房产证上怎么标注,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法律都给予尊重,按照你们商量好的结果进行分割。
您好!
这种情况下,基本可以认定为,登记的房产视同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夫妻双方均可分割。
因为题主并没有提及是一方父母出资,还是双方父母出资;也没有提及是婚前还是婚后购房。
这里分婚前和婚后分别解释一下。前提是,均指没有明确纸质约定的情况下。
婚前购房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中: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可以理解为: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为双方名字,表示赠与双方。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双方名字
一方父母出资,在自己的孩子婚前买房,如果登记双方名字,在没有特别约定(纸质)的情况下,视同为一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以“结婚”为条件。
如果结果达成(结婚),就可以视同为赠与条件达成。
在分割的时候,按照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进行分割。
2.婚前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双方名字
这种情况下,视同为双方父母对自己的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涉及到未来婚变分割,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为分割依据。
婚后购房
同样是解释(二)中的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双方名字
这种情况下,也视同为一方父母对子女双方的赠与。如果发生婚变,涉及到分割的时候,按照登记的“共有情况”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双方名字
同理,视同为双方父母对于子女的赠与。如果发生婚变,按照登记共有情况分割。
补充说明
1.以上均指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如果有类似财产分割协议、附条件赠与声明类的文书,在合法的前提下,按照协议或声明中约定的内容进行分割。
2.与父母出资全款还是贷款购房无关。如果是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一般是按照一人一半进行分割(包括了婚内已偿还贷款的一半儿、及其增值部分)。
父母婚前出资买房,一开始就写上小夫妻双方名字,和后面加上子女配偶名字,还是有区别的。很多人经常搞混,以为都属于加名。
1.如果一开始就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一般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出资对应份额一般视为个人财产。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存在一定的异议。2.如果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写了子女一人的名字,后来又加上子女配偶名字的,一般视为子女拿到房屋后,对配偶的赠与,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支付全款买房,房子在男女双方名下,离婚后,这个房子该如何分割?
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全款购房,房子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这种行为应视为对男女双方的共同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房产应各自一半。如果房产分割给男方,则男方应给予女方与房产等值一半的经济补偿。这样认定的理由是,男方父母出全款购买了房产,同意将房产登记在男女两个人的名下,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由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发生效力,因此,应认定为是对两个人的共同赠与。
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为子女购房,还有另外两种情形,其产权归属认定有所不同。
1、如果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房,房子只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只对自己一方子女的单独赠与。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就属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分割财产。
2、如果是双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共同出资为子女购房,房子是登记在子女夫妻两个人的名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双方父母分别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自的产权份额按照双方父母各自出资所占比例来确定。离婚时,也是按照双方父母各自出资所占的比例进行财产分割。
由此可见,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子女购房,出资方式不同,产权登记方式不同,则房屋的产权归属也不同。因此,父母在为子女婚后买房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如何进行房产登记,避免日后子女离婚进行分割财产时后悔。
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全款购买登记在你们夫妻二人名下,视为赠与,之所以写了女方的名字,本意是你们夫妻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才成立,离婚的话女方是不能分割的。
首先,这笔写在女方名下的房款类同于彩礼,如果俩人结婚过日子,那么时间久了房子就是二人的了,过得时间不长,法律规定可能是5-8年,具体年限记不清了,刚结婚不久就离婚,彩礼自然是要返还的,可根据实际时间长短来定。
其次,男方父母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必然留有付款证据,当然女方没出钱也拿不出来买房付款的证据,法律保护的是实际出资人的利益,是谁的就是谁的。
最后,有的朋友认为新的婚姻法对女性不利,实际上新的婚姻法更保护的是实际权利人的利益,试想父母辛苦一生积攒的钱给儿子买房,写上女方的名字是为了让女方安心好好跟儿子过日子的。
所以,即使有名字也没有用,谁的就是谁的,别人拿不走的。
从道义上讲,房子是男方父母全款买的,从当时的事情出发,父母为儿子买的房子,是为了儿子以后的生活需要,根本未考虑将来儿子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现在婚姻出现了问题,女方无权分男方的房子问题,买房时女方并没投入资金,光有女方名字,看法院怎么判吧。
男方父母在婚后全款买房,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男方父母出的资金,离婚后跟女方没关系。没证据的话这房产就有女方一半了。但如果离婚后女方要求房产分半对男方来说有些不公平。所以说房子的产权是不能随便加名的。
房子是公婆买的,房贷是小两口还的,现在离婚如何分配?
您好!
我们把房子和贷款分开来看:
- 房子如何分割,要视当时购房时的登记情况而定。
- 小两口共同偿还的贷款,包括增值部分,平均分割。
此外,还涉及到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关于公婆出资的认定。
以下分别对这三个问题解释一下:
关于房子
房子是公婆出资购买,那么,这个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登记情况而定:
- 如果房子上仅登记了男方名字,若面临离婚,房子本身不参与分割,归男方。
- 如果房子上登记了男女双方名字、或者仅登记了女方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双方共同分割——原则上以登记的共有情况为依据,偏向于男方(前提是,双方均无明显过错)。若是此种情况,有两种分割方式:(1)不分割(其实还是沿用原有登记情况);(2)男方将房子对应份额折算成钱,给到女方。房子归男方个人。具体结果,看协商(协议离婚)、或者判决(诉讼离婚)结果而定。
关于贷款
题主提到小两口还房贷,理解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
那么,在离婚分割时,此部分已经偿还的贷款,同样要进行分割:婚内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包括增值部分,夫妻各自一半。
若房子归男方,则贷款及增值部分,男方要给到女方。
关于公婆出资的认定
在当初公婆出资购房,没有任何说法的情况下,按照以往的认定,往往视为公婆对子女(或者子女夫妻)的赠与,属于无偿行为。
但是,随着近年来离婚现象越来越多、涉及到财产分割,尤其是掺杂着某方父母财产的争议也层出不穷。
- 以往判定的逻辑是:只要没明确声明是借款,即视为父母的赠与。
- 现实的判例,越来越倾向于:父母没有声明是赠与,即视为借款,即便没有借条——如果登记为子女个人名字,视为对子女的个人借款;如果登记为子女夫妻双方或者子女配偶名字,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借款。
因此,若题主参与这套房子本身的分割,则非常有可能要承担对应份额的借款——偿还给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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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你还贷的证据来,把你还贷的钱统计一下还给你,房子增值部分按你还贷钱数的比例分给你,基本不会太多。我好像听我同事离婚的时候就是这样分的,女方跟着还别人的房贷很吃亏。
路过,来答。
你病问题提得有问题啊。
首先,房子是公婆买的。我问你,你懂什么叫公婆买的?买就是一次付完,不还房贷,要不就是首付公婆出,房贷公婆出。你这公婆买的,那就没有还房贷一说。如果有房贷一说,那就是首付公婆出的,房贷夫妻还才对。
所以你好好看看你问题在来让别人回答。
如果首付公婆付,房贷夫妻还,那你总有证据证明你们还房贷啊。房子首付钱总得算公婆的啊。那还想怎么样?
公婆首付也算夫妻财产?咋想的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在爸妈名下夫妻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在爸妈名下夫妻离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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