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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房产再出售(遗产继承房产再出售新规定)

房产律师文集 2025年02月13日 04:52 56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遗产继承房产再出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遗产继承房产再出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遗产继承房产再买卖还要交多少税?
  2. 子女共同继承的房产其中一方有权买卖吗?
  3. 法院判决的继承遗产的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遗产继承房产再买卖还要交多少税?

一、继承需要公证

1、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不需要。

2、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3、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如果有的话也没有这么多(房款差额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据房子的情况不同而定)。

二、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三、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四、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扩展资料:

遗产继承房产再出售(遗产继承房产再出售新规定)

公证材料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子女共同继承的房产其中一方有权买卖吗?

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该财产属于活着的一方所有,活着的一方可以任意处置;

二、如果该财产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者去世的方占有该房产的份额,那么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就需要先进行财产继承:

1、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都由配偶继承时,那么活着的一方继承后也有权支房产进行处置;

2、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有其它人(如:去世方的子女、父母)继承时,则房屋出售需要其它继承权利人同意。

法院判决的继承遗产的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当事人取得法院判决书,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死者死亡证明和婚姻证明,以及死者名义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重办继承人名字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遗产继承房产再出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遗产继承房产再出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遗产继承房屋出售 遗产继承房产出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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