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怎么处理共同共有房产(离异怎么处理共同共有房产的人)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异怎么处理共同共有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离异怎么处理共同共有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买房时是夫妻,购房合同有另一半名字,现在离婚了办房产证怎么弄?
-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可以分给父母吗?
- 我们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后又复婚,房子能属于共同财产吗?
- 两夫妻共同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还可以在两个人名下吗?
- 离婚了,一方所有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配?
买房时是夫妻,购房合同有另一半名字,现在离婚了办房产证怎么弄?
在婚内夫妻俩一起去买房,购房合同上有双方的名字,现在离婚了,房产证怎么办?
首先要看看离婚时,双方对于这套房产是怎样处理的?
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处理该套房产,现在还是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办理房产证是需要两个人同时到场办理才可以的;
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对于该套房产是有约定的,比方说这套房产归女方,女方需要补偿男方,或者房产归男方,男方需要补偿女方,双方领完离婚证后,现在需要办理房产证的,或者需要办理过户的,都是需要另一方的配合的,当然,如果另一方不愿意配合的,一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要求另一方协助办理过户。
是按当时的购房合同办房产证的,如果还没办有房产证的夫妻两人的名字,只有夫妻二人的购房合同,但现在离婚了,可以写好离婚协议书,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按着有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等办会一个人的房产证!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可以分给父母吗?
1、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法律也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制。
2、如果是法院判决或法院调解,只能在夫妻双方进行分配,夫或妻取得分配财产后可以自由处分自己所有的财产,如赠与给父母或子女或其他第三人。
我们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后又复婚,房子能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第一次离婚后属于男方所有的房产,复婚后仍属于男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两夫妻共同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还可以在两个人名下吗?
离婚后房产证可以继续写两个人的名字,而且在没有取得协商和利益得到保护情况下,最好不要改变名字,否则会有很多后续问题。
1.离婚后,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证,如果不更改户主,继续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的房子依旧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2.如果离婚后房产证的名字也改了,比如改成男方了,那么复婚之后如果女方不主动加上名字,房子就只属于男方。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夫妻双方按规定取得离婚证,就受法律保护。所谓“假离婚”一说,仅仅是夫妻双方的一厢情愿,一旦办理离婚手续,就按照法律相关权责执行。
离婚了,一方所有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配?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第11条第2款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①结婚后,双方通过工作、生产、经营、投资等渠道获得的工资、奖金、收益;
②结婚后,双方凭借专利、注册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获得收益;
③婚后继承他人的财产或者获赠得到的财产,除了指定给予一方的除外;
④其他应该归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以上财产中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但是根据最高院对婚姻法的相关解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可能有人会感到困惑,住房公积金一般是通过购买房屋、建造、修理房屋等支取的,即没有正当理由的话,根本不能实际支配住房公积金,那么又谈何说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但是,不能支取不代表不存在,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公积金等住房资金购买了房屋,该住房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虽然被储存的住房公积金没有实际获得,但是也算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在离婚时一般是直接予以对半分割。
离婚时,什么财产该分割是两个人应该好好思考和协商处理清楚的。
您好!
离婚时,婚姻期间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收入,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进行分割。
这个结论表达的是两个意思:
- 一是特指婚内公积金部分。因此,也间接回答了题主问题:不是"所有的住房公积金",仅限于婚后各自的住房公积金部分。
- 二是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是个人收入。婚后夫妻各自收入(工资、奖金、公积金等),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下面主要谈两个问题:
法律依据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并未单独提及住房公积金这一项,但是在最高法关于《民法典》解释(一)中作了补充: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在之前的《婚姻法》解释中也有如此规定。因此:婚后住房公积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可以主张分割。
如何分割
一般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应当将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协商一致了,怎么分都行;协商不一致,原则上按照夫妻各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再不济,通过判决来确定。
但是,住房公积金有个特殊性:要"专款专用",不满足提取条件的情况下是无法支取的。因此,大原则是"用其他财产,进行差价补偿"。
简单说一下分割过程:
- 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查询公积金收支明细。
- 若住房公积金从来没有动过,按照时间,计算婚后公积金收入总额;若在婚后有过支取行为,这时候就要区分细账计算(例如比例法等)。目的是把婚后收入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计算出来。
- 在双方都有住房公积金情况下,计算差额。例如,男方婚后部分剩余10万,女方剩余8万,则差额为2万,各自一半儿。
- 公积金不能随意提取。因此,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要通过现金的方式补给对方。如上示例,男方要额外再给女方一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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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需要看具体情况。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有约定的,从约定
这里的约定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在夫妻婚前或者婚姻关系有存续期间,夫妻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对财产归属作出了约定,比如约定各人的收入归各人所有;二是,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经过协商通过协议约定了财产的分配。
如果夫妻或者婚前男女之间有过这样的约定,则按协议约定处理即可。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从法定
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那么,根据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是哪一方所得的收入、投资收益等,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原则上平分。
因此,如果男女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一般可以要求平分该部分共同财产,即由享有公积金的一方给予相当于该部分总额一半的补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是持续按月产生并不断积累的,不是离婚时公积金账户里的所有资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那一部分及其对应的利息,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婚前已经取得并存在公积金账户里的那一部分,则仍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该婚前取得部分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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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双方未做约定时,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夫妻双方是否约定财产归属。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是可以采取约定财产制的,也就是两个人协议商量财产如何分配,通常所说的就是签订婚前协议,事先商量好了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属于双方。当然这种婚前协议在普通婚姻关系中还是比较少见的。
除了婚前协议外,婚姻存续期间可不可以约定财产归属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你们双方自愿,也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是可以约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否则有可能就无法适用约定了。
约定的形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简单来说,如果双方约定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就不得分割。
第二,若没有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可以分割的前提是确定时间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也就是登记结婚之后。如果存在结婚前已经积攒的公积金是不可以分割的。
第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补偿规则。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所以分割也不是一概而论的,一般也只有在离婚时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平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是有平等权利的,建议还是多沟通多商量,避免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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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一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分割”。
如果通过协议离婚,未在《离婚协议书》中对一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做出具体说明的,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另一方有权向对方主张想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名下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一半份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异怎么处理共同共有房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异怎么处理共同共有房产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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