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可以买卖父母房产公证吗(子女可以买卖父母房产公证吗要交税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子女可以买卖父母房产公证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子女可以买卖父母房产公证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以孩子名字买房父母可以公证孩子没有处置权吗?
- 委托亲属办理房产买卖相关事宜需要办理公证吗?
- 房产证是姐姐的,可以公证不让买卖吗?
- 房屋买卖公证处公证起法律效力吗?
- 父母的房子以1元钱,卖给子女,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以孩子名字买房父母可以公证孩子没有处置权吗?
不可以,公证处不会给公证的。
我国对于房产采取登记主义,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的房产,谁就有处置权。
父母如果不想孩子随便处置房子,那就不要把房子单独登记在孩子名下,可以把夫妻的名字和孩子的名字都登记在房产证上,这样孩子如果想卖掉房子或者对房子做其他处理,需要父母签字同意才行。
委托亲属办理房产买卖相关事宜需要办理公证吗?
委托他人办理房产买卖可做房屋委托公证。
办理房屋委托公证委托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委托。委托出卖夫妻共有房产的,夫妻双方均须到公证处申办公证。另,目前已有部分公证处开通了房屋委托公证在线申办,在线提交材料,取证时带原件核实身份即可。可至公证处网站、微信咨询。房产证是姐姐的,可以公证不让买卖吗?
可以定立相关协议或合同约定事实,是有必要进行公正的。
一、不动产的权属应以产权登记为准,《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司法实践中有很多类似的实际出资人与产权登记人不一致的纠纷,这样的纠纷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权属的归属问题。
房屋买卖公证处公证起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1 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2 因为公证处公证是由国家授权的机构进行的,公证员会对当事人的身份、意愿和签署的文件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作出书面证明,这份证明在法律上具有法律效力。
3 所以,房屋买卖公证处公证起法律效力,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买卖房公证处的公证是有法律效力。房产公证能保证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房产交易若经过公证,通过公证机构的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让交易人诚实的交流相关情况,全面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可以保证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父母的房子以1元钱,卖给子女,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您好!
交易价格双方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随意定价,不违法。但是会有两个结果:
- 税费,省不了。
- 因为交易价格比较低,“真”交易,很容易完成。对于父母来讲,不会有什么后期的保障。
税费为什么省不了?
我们知道,在房产买卖过户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税费,最低1%(房子对于父母满五唯一、子女无房且房产面积≤90㎡的情况下);更高来讲,有可能能达到9.6%(房子不满二、子女有房且房产交易面积>140㎡)。
所以,人们就会考虑通过降低交易价格的方式来节省税费。
但是在计算缴税基数的时候,基本算法是:按照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政府指导价(有的称为“评估价”)二者中较高者计征。
题主提出以1元钱卖给子女,在计税的时候,肯定不会按照1块钱计征。税费,节省不了。
很容易完成“真”交易,会有什么结果?
所谓的“真”,指的是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子女把1块钱给父母,父母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
因为成交价格过低,这个交易,双方真正履约完成。
那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我们举两个例子对比一下:
示例(1):假设父母与子女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为1元。缴纳完税费、子女把1块钱给到父母,变更了房本,这个交易就算完成了。
示例(2):假设父母与子女约定的成交价格为5000元/㎡。因为房子成交总价太高、子女没那么多钱,所以,缴纳完税费之后,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子女没有把售房款真正给到父母。
- 第一个例子,从父母来讲,除了收到1块钱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保护。
- 第二个例子,对父母是有保护的。其实子女并没有真正履行合同,万一哪天父母想把房子要回来,是可以通过主张对方违约的方式,要么要求子女真正支付购房款,要么要求过户无效、房产返还。
这里无意挑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都好,无所谓;万一哪天除了问题,其实有风险的是父母。
所以,这里仅仅给出一些提示:
父母要想把房子卖给子女,可以直接按照政府指导价定价(这个价格,一般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都可询问),反正税费也节省不了。
至于是不是要真收子女的购房款,自己家庭内部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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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好我懂,给大家简单分享一下。
买卖住房
个人买卖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是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
第二套是百分之1跟2。
第三套是百分之3,143平米以上是4。
但是房产证不满两年会有百分之5增值税。
房产证不满5年,或卖房者不是唯一住房的,还有个人所得税20%,(有原值可以差额),如果无法提供原值,适用百分之1定额税率。
赠与住房或者商铺税率一样百分之4契税。
继承是指原房主去世才可,虽然免税,但是时间跨度大,需司法公正。非必要不推荐大家等老人百年以后。
赠与房屋与继承房屋过户后,房屋产权证日期还可以用原来的日期。
所以如果房子产权证满5年了,可以直接走买卖。
如果不满2年,或者是商铺,可以走赠与。
如果老人已经过世,只能走继承。
另外税务征收为就高原则 ,你写一块交易价,会用税务系统评估价计税。
父母的房子以1元钱,卖给子女,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在法律上,答案是肯定可行的,因为买卖遵循自愿原则,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都受法律保护。这里实际上涉及到房屋的承继问题,房屋承继是指被承继人逝世后,其房产归其遗言承继人或法定承继人所有。因而只需被承继人的房子具有合法产权,方可被依法承继,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别人名下房产,是不能被承继的。
法定承继人承继房地产,是免契税的;非法定承继人依据遗言接受土地、房产权的,则需求交纳1.5%的契税!房产承继,过户税费项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注册费,100元/件;②合同印花税,承继房子评价价的0.05%;③权证印花税,5元/本;④销售手续费,5元/平方米;⑤房产承继中不存在遗产税;⑥房产承继中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但承继后对外出售需求依照房价的20%征收个税,但是如果承继的房产满五年且是家庭罕见住所的是能够免征个税的;⑦如果承继人对房产的价值有什么异议的,还可能会出现房子评估费用。
房产承继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房产承继从房子拥有权人逝世之日起即可处理,准则上没有期限约束,何时申办都可以;第二、房产承继应尽快处理,拖得期限越久,处理的手续可能越费事,并且费用可能会添加。作为房产法定继承人的,不管属于第几顺位,都是不用向税务部门缴纳任何税费的,也可以说只需要办理一个更名手续,只有工本费罢了;前提是不可买卖,如果进行了买卖,缴纳的税费要高出一半左右,因为只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有房屋总价的20%之多。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父母的房子以1元钱,卖给子女”,这种神操作,纯粹属于没事自己找抽型的,“脱裤子放屁,自找麻烦”,并且还会得不偿失,损失更加惨不忍睹!
父母的房子以1元钱卖给子女,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呢?答案是可行的,但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才可以。不建议你在完全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直接实施这样的操作,因为会有很大的风险。
在法律上来讲,父母要想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子女,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买卖、赠与和继承。首先说买卖,有的人认为父母和子女之间有近亲属关系,因此不能直接买卖房屋。其实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法律并没有禁止父母和子女进行交易的规定,父母和子女买卖房屋只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
赠与是指父母将自己的房屋无偿转让给子女,儿女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赠与的法理基础是赠与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自己得房屋享有所有权,将房屋赠与子女行使的是所有权中的处分权利。赠与在在法律上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第三种就是继承了,但是继承的前提是被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也就是是说被继承人不死亡,继承就不会开始,房子也就过户不到子女名下。如果想要通过继承达到目的,必须保证子女是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
具体到父母1元钱将房屋卖给子女这件事,由于现在是市场经济,理论上来说交易自由,价格自由。只要房管部门确认双方都是真实意思表示,一方愿意1块钱买,另一方愿意1块钱卖,就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由于房屋买卖过程中会涉及到契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三笔税款,因此虽然价格是1元,但是房管部门必须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征税,否则就容易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与赠与和继承相比,买卖相对来说手续更加简单一些,不需要办理公证或者其他手续,而期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可以依法免征或者减征。以继承为例,虽然法律规定近亲属间继承免税,但是日后如果继承人想要卖房子,必须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反而得不偿失。
综上,父母将房子以一元钱的价格卖给子女是完全可行的,但建议在操作之前还是问一下你当地的房管部门,不要中途出什么岔子。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父母亲的房子,以1元的价格卖给自己的子女,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呢?
从法律层面来说,交易是属于买卖双方你情我愿的事,并不存在强迫、强制性的要求在里面。
也就是说,父母家的房子以1元的价格卖给子女甚至以1毛钱的价格卖给子女,从理论上来讲,都是可以的,都是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但问题是,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又到底有什么意义?父母亲的房子,原来就是可以以遗产的方式留转给自己的孩子的,为什么非要用1块钱的价格去转让呢?
当然,我们也明白,那样做也许是为了避税,是为了减少税费缴交。可在实际的房屋买卖交易中,这样做其实是完全没有用的。
因为,国家在计算相关税费时,是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来作依据的。也就是说,房屋的买卖成交价可以是1元,但市场评估价也许是100万、500万甚至1000万元,这都是完全有可能的事。
这样一来,就算子女和父母亲之间以1元的买卖价格完成房屋交易,但最终也会成为一个形式,完全没有实际意义,该交的税费一分钱都不会少,还是会要你缴交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子女可以买卖父母房产公证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子女可以买卖父母房产公证吗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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