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占百分之五十房产处置(房产占50份额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各占百分之五十房产处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各占百分之五十房产处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拍卖50%份额的房产怎么处理?
取得法院强制拍卖的房子相关材料,然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
最好的处理办法是以下二选一:争取高价购入其余50%份额或低价出让自己的50%份额。只有50%份额很麻烦,因为无论出售或出租都不能自行决定,要征求其他共有人的意见,如果不配合就无法操作。
所以最好是以高于市场价10-20%购入其他共有人的份额,或以低于市场价10-20%向其他共有人出让自己的份额为妥。
危楼政府怎么处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五条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业主私自占用小区天台,物业应如何做?
楼顶的天台属于公共部位应该归属于全体业主所共有!当然楼顶的天台是带有一定危险性的,全体业主可以授权物业统一管理。如果有业主私自圈占楼顶天台这是违法行为。如果物业制止不了可以直接打投诉电话,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会上门要求侵占天台的业主交出天台,如果不配合工作,行政执法人员还可以强制执行!
房屋共有产权各占50%,一方强行占有,拒不配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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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份共有,各占50%产权,一方强行占有,拒不配合,涉及另一方物权保护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和解。对于按份共有房屋产权来说,决定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以占产权份额2/3以上的产权人说了算。但双方各占50%产权,都不能处于绝对支配地位,一方强行占有房屋,排除另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应本着团结互助、方便生活、公平合理、有利于维护共有人内部关系的原则,正确行使物权,出现争议,应协商和解。
2、调解。如双方经协商,无法和解;可以请求房屋管理者,如物业公司、业委会,或居委会等,主持调解,就双方如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进行约定。
3、仲裁。如双方在共同购买协议或产权人按份共有协议中,约定有房屋使用争议仲裁条款,可依据该条款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4、诉讼。如双方不仲裁,无法和解,也不能达成调解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物权妨害,已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5、其他途径。如报警处理,请求警方协助行使物权。等。
既然是一起享有房屋产权,且各占50%的份额,就应当公平合理地使用房屋,友好协商,平等相待,共同维护好房屋及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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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共有,可推测为家庭共同共有或夫妻共同共有。
但不管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同共有,如题主所言,我拥有50%的产权,另一方也拥有50%的产权,但另一方强行占有导致我无法处分或享有应有的产权份额,此时我有如下可考虑的思路:
1、报警,由警察从中协调(当然可协调的几率并不大,只要对方没有违法或冲撞警察的恶意行为,警察也管不了太多,多半都是劝你走诉讼了事)
2、找社会组织从中协调(比如,如果你是夫妻中的女方,可以找妇联等,不过结果也是同上)
3、找亲朋好友、狗肉朋友、黑涩会?(以暴治无赖,可能管用,但肯定不提倡)
4、唯一可行的公力救济途径:司法诉讼、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我有权请求法院对涉案房屋进行分割,双方可以竞价或折价、拍卖等方式取得相应份额的收益;或者请求法院排除妨碍,要求对方配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各占百分之五十房产处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各占百分之五十房产处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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