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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钱用房产抵押(朋友借钱用房子抵押怎么打欠条)

房产律师文集 2025年05月02日 07:57 18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别人借钱用房产抵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别人借钱用房产抵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别人用房产证作抵押贷款,让我做担保人,我应注意什么?
  2. 别人向我借钱,用房屋抵押,借条应怎么写?
  3. 朋友把房子抵押给我借款,可以吗?
  4. 朋友用我的信用,用他的房子抵押贷款,他不还会怎么样?
  5. 朋友借我10万并把房产证交给我,写了借条,并在借条上写明了用此房产做抵押,有法律效应吗?

别人用房产证作抵押贷款,让我做担保人,我应注意什么?

让你作担保人的话,对方可能要对你的财产状况作一些了解,但不能要求你将相关财产证明交对方保管;简单点来说,他要看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但不能要求保管该材料。

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其债务的正确履行,但是担保不是必须要提供的,如果债务人财产充实,资信状况良好的话,那么债权人是有权利决定债务人是否要提供担保的。

2.担保分为人保和物保,物保又分为抵押和质押,抵押是不需要交付抵押物,而质押则需要交付抵押物,债权人可以要求提供人保或物保也可以要求两种都提供,本案中房产证既不是物保也不是人保,只是一个证明而已,即便是把房产证交给你了也不能说明你就享有了对该房屋的抵押权。

3.你作为第三人参加担保,当债务人无法清产债务时,债权人实现其债权有先后顺序,即可用先拍卖债务人的房子优先受偿,如果还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那么你作为担保人就需要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是本案中发生效力的担保只有你是作为保证人,那么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你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别人向我借钱,用房屋抵押,借条应怎么写?

借条今借到XXX现金XX元,用于XXX,借款期限为X年,双方约定利率为XX,并原意以位于XX地的XX号XX房产(房产证号XXXX)做抵押,到期还不了借款,自愿以该房产抵押。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是以房产进行抵押,双方应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手续,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链接:《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朋友把房子抵押给我借款,可以吗?

这里涉及房产的抵押问题,各位有房朋友多的可得慎重对待

1-私人借贷抵押肯定跟银行不一样,最起码没有明确的法律意义,纠纷太多,字据等一般打官司非常吃力,花律师费诉讼费就够厉害了!!除非有律师当场公证!或许有录音视频证据最好!!

2-如果只是把房产证给你了!!恭喜你成功被坑!!当然这是比较坏的情况,因为房产证可以挂失一个月后补办出来,你拿着证,根本左右不了业主!!就是这么现实!!我就是卖房的,有的房东压着房产证签了独家,最后一问卖过了,户都过了,他么的!!!

3-如果什么证据字条视频都没有,就拿个证,你可别被反咬一口,虽然说的不好听,但是这都是我经历过的,毕竟跟钱有关系了,就得悠着点,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可以,但是弄清楚抵押的含义,并不是说给你写个条子说把房子抵押给你,或者给你房产证就当抵押给你了。

1.房子有没有贷款,或者被查封等其他债权纠纷,如果有的话不能借。查档就可以知道这些问题。

2.如果房子没有以上的问题,办理下手续就没有问题了,写好借款合同去房管局办理下房屋的他项权证,债权人写你自己,他项权证办理以后是保证借款以后借款人出现其他债务纠纷这套房子的第一受益人是你,拍卖后也是优先偿还你的借款。再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委托买卖授权书的公证,这是为了借款人不还款,你可以不用他出面把房子卖掉。

以上是我们本地办理房屋抵押借款的手续,各地应该会有不同,供参考

你好,当然是可以的,只不过你的注问题:

那就是房子抵押一定要去登记,如果只给你一个房产证,那么可能捏你的钱就悬了,因为抵押权没有设立,你拿着这个也没有用,不要觉得你拿着房产证,房子就是你的一样。

别人借钱用房产抵押(朋友借钱用房子抵押怎么打欠条)

房子是不是对方的都不一定,只有登记中心看下登记才知道,而且如果你们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即使房屋开始是他的,最后也不一定是他的。

抵押是法律行为,必须经房产管理部门抵押登记才能生效,抵押权人才享有优先权并受法律保护。如果仅仅是借款人将房产证抵押在出借人处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他项权证书,抵押是不生效的,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出借之前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朋友用我的信用,用他的房子抵押贷款,他不还会怎么样?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你要了解的是,这个贷款属于第三方抵押贷款,你是主贷款人,用你朋友的房子作为抵押物,你朋友做为抵押人!同时征信上会显示一笔贷款信息,贷款金额属于你的负债。虽然是你朋友实际用这笔资金,实际还款的话是需要还到你的银行卡里,也就是说你朋友每个月需要准时足额往你卡里存钱!负责就会出现逾期,逾期的话是要上你的个人征信!

然后,因为你朋友的征信不好,他才能自己去作借款人贷款,证明他的征信近两年内肯定出现连3累6的逾期记录,由此可看他对他自己的征信都不能按时足额还款,你怎么又能保证他会对你诚信守约呢?

最后,如果你帮他办理了贷款,最后他还不了,出现逾期,先会上你的个人征信,然后银行人员会电话或者上门催收,无果的话,才会起诉拍卖抵押物!但是你的个人征信就会出现问题,当你需要办理贷款的时候会有影响等!而且还会影响你的心情,甚至正常的日常生活,家庭关系等!

因此,还是建议您慎重选择!希望对您有帮助!

您好,您这种情况很常见。经常有客户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珍惜征信导致想买房但办不下贷款,一般他们都会找自己靠得住的亲戚借用征信。说白了,就是将自己的房子落到他人名下,这种方式双方都有风险。

言归正传,如果你的朋友不再还贷款,其实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房子卖掉,用售房款还清贷款,你因为几个月的贷款逾期损害了征信,他因为你出售了房子损失了首付款。

因为贷款逾期导致银行封房甚至拍卖是有法律程序的。首先,逾期次数需要达到银行的判定标准;然后,银行会给你打电话通知,催款;再然后银行会起诉,封房,法拍。不会立刻马上就拍卖的。

从贷款的角度来说,你是借款人,你朋友是抵押人。如果你朋友不还,你和你朋友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你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你会作为第一被告,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法院会根据承担责任的主次,先执行你的财产。你承担的后果是:一,财产被执行,账户被冻结,直到还清贷款本息为止,二,征信受影响,以后融资困难,三,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

你朋友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作为第二被告,承担担保责任,在你无力偿还时,拍卖房产,归还贷款。

简单点说你是借款人,你朋友是抵押人,那么贷款会上你的征信,如果他后期没还:

银行首先会找你,你的征信会显示逾期,如果连续半年以上没还,银行会起诉你,上失信人员名单,然后查封你朋友的房子,再拍卖,最后把拍卖的钱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感谢邀请回答。

第一你这种情况就是作为第三方抵押来给你朋友做贷款,相当于你给你朋友做贷款担保,贷款下来每个月你就要还款如果你逾期了就会上你的征信。

第二如果你连续三个月没有还款你就变成了黑户那以后你自己融资就变得更加难。

第三你朋友和你还不起贷款六个月以后的话你可以早点和银行协商处理卖房子不然你上课银行老赖征信系统那么你和你的家人都会被限制三高消费哪怕你朋友把让银行收了然后处理掉你的征信也会在五年内不会消掉,所以请珍惜你的征信。

朋友借我10万并把房产证交给我,写了借条,并在借条上写明了用此房产做抵押,有法律效应吗?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只要他签字借条就有效,但以房产证作抵押这种抵押方式是无效的,而且潜在的风险也很大。

借条是双方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只要对方签字那你借出去的钱就是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根据这个法律规定,只要对方给你写了借条,并签字确认,那这个借条就是有效的。按照这个借条的相关规定,到期之后对方没有正常还款,你可以以这个借条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但是对方还钱不是因为他把房产证押在你这边,而是因为这个借条的法律效力,有了这个借条之后,你可以要求对方还钱,只有在对方不愿意还钱的情况下,法院才会采取强制措施,比如通过拍卖对方的房子来用于偿还你的欠款。

但在写借条的时候有一个地方必须也要引起注意:

第1、对方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目前有一些人可能会通过一些小手段来规避本人签字,比如故意写错字(比如把开写成井)、或者以其他借口离开现场,让别人代你签字等等,出现这种情况下,借条是无效的。

第2、借条利息的约定。如果你们双方借钱有利息,那一定要在借条里面明确写下来,如果你不在借条上写下来,那对方可以拒绝支付这部分利息。 因为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产证借条抵押并不是有效的抵押,而且存在很大的风险。

虽然对方把房产证给了你,而且在借条上约定用房子做抵押,但这种抵押并没有法律效力,而且有较大的风险,我给你说一个真实的案例,你就知道其中的风险了。

前几年我也曾经接触过一个客户,他当时也是把钱借给了他的朋友,因为双方比较熟悉,所以在借钱的时候也只是在书面上说以房子抵押借了20万块钱,而且他那个朋友也把房产证押在他那边,但是双方因为相互信任,而且为了简便手续,所以没有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刚开始的时候这个事情并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他那个朋友第1次借钱都是按时正常还款。也正因为有了这个信任,所以过一段时间他朋友又以原来那套房子作为保证向他借了30万,双方还是只是在书面上说明以房子做抵押,并没有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而且在这次办理的时候,他那个朋友的房子是干净,没有任何贷款,也没有任何抵押,这样表面看起来是没有任何风险的,毕竟他朋友的房产证在他那边。

但是等到还钱的时候,他那个朋友因为生意失败,没法正常还钱,然后他就准备向法院申请把他朋友的房子拍卖掉,然而等他去申请法院处理的时候才发现他那个朋友的房子已经卖掉了,而且是被法院拍卖的。

然后这个朋友就觉得奇怪了,他那朋友房产证明明在自己手中,为什么法院还可以把他的房子拍卖掉了呢?其实光有一本房产证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的,因为别人可以房产证丢失的名义挂失之后再重新办理新的房产证,新的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那就可以抵押给别人办理贷款,后来因为这笔贷款没能力还,所以别人就向法院申请把他的房子拍卖掉了。

而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房产拍卖所得会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偿还,第一抵押权人可以优先获得偿还,剩余的钱其他抵押权人依次获得偿还,而这里所谓的抵押权是以在房产登记部门的备案为准,而不是以谁拿到房产证为准。

如果你手头拿了房产证,而且借条明确表示以房子抵押用于借钱,这种情况下,房子拍卖所得会优先用于偿还有抵押权的那些人,还清有抵押权的债务之后,如果剩余资金那才会还给你,如果没有剩余资金,那房子拍卖所得就不会用于还你的钱。

类似的问题目前在民间借贷当中经常会发生,很多人以为有了房产证,而且有了借条就以为借钱就万无一失,于是忽视了要通过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正规的手续办理,结果到最后只能吃了哑巴亏。

所以在这建议下大家,如果借钱以房子作为抵押,一定要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正规的登记,只有在房产登记部门登记了那抵押权才会有效,否则以房产证抵押就是一个空头支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别人借钱用房产抵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别人借钱用房产抵押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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